根据我市市区新能源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奖励资金申请及发放的相关要求,本轮申请期内,我局共收到58辆新能源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的奖励资金申请材料。目前,该批申请材料已完成初审,现对初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15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可向我局反映。
监督电话:12328
附件:新能源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奖励资金初审结果.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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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