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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城乡供水委托运营项目(网)
本招标项目为**市城乡供水委托运营项目(招标计划中项目名称为**市城乡供水保障工程委托运营招标项目),招标人为****点击查看,现就该委托运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市城乡供水保障工程(以下统称“保障工程”)总投资约106445.66万元,建设地点为**市**片区隍城镇、湖塘乡、董家镇、**镇、同田乡,**片区拖船镇、荣塘镇、丽村镇、荷湖乡、铁路镇、小港镇、筱塘乡、段潭乡、石滩镇、张巷镇、白土镇、袁渡镇、**镇、洛市镇、秀市镇、杜市镇、淘沙镇、蕉坑乡、****点击查看中心**河洲街道、孙渡街道、剑南街道农村地区;**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2021年第一期工程(以下统称“一体化工程”)总投资约28782.70万元,建设地点为丰****点击查看园区、梅林镇、**镇、上塘镇、龙津洲街道、尚庄街道农村地区。具体建设内容详见“第六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2.2招标范围:**市城乡供水保障工程和**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2021年第一期工程建设内容范围内的**和需继续沿用的存量供水设施(小型分散式农饮水工程以双方协商为准)的委托运营,运营服务内容包括运营管理期内的日常运营、日常管理、配合招标人及上级单位(如有)的监督检查工作和运营期限满后的移交等工作。
(1)按工程建设的进度分期分批实施运营,第一期第一批实施运营的范围为:
**市城乡供水保障工程:丽村镇、荷湖乡、铁路镇、**镇、淘沙镇、秀市镇的工程建设范围,设计供水规模3万吨/日。
**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2021年第一期工程:**片区的**镇、上塘镇、龙津洲街道、尚庄街道的工程建设范围。
(2)第一期第一批实施运营范围外的乡镇在交付运营前,参照第一期第一批《**市城乡供水委托运营项目运营补贴测算报告》的测算原则、方法协商确定该范围的运营补贴。实际运营工作的内容和范围以招标人确认的工作内容为准。
2.3运营模式:中标人在招标人的同意下,可以单独成立或****点击查看公司(以下统称“运营公司”)运营;也可以由中标人与****点击查看公司合资****点击查看公司(以下统称“运营公司”)运营,中标人持股比例为不低于65%,平台公司持股比例为不高于35%,公司注册资本金为600万元,实缴出资。鉴于供水工程的系统性特征,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项目达到安全运营标准后,按成熟(达到安全供水要求)一个移交一个的原则,将本次招标范围内的供****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后期运维。
2.4运营地点:**省**市;
2.5运营期限:自《**市城乡供水委托运营项目协议》签署之日起8年。后期可视运营和考核情况及双方意愿进行续签,累计运营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运营期满后依法依规重新招标确定运营单位。
2.6运营收入与成本
2.6.1运营收入:由使用者付费、专项维养补贴(县级以上资金不含县本级)、运营补贴等构成。
运营补贴指当项目运营亏损时,****点击查看公司的补贴;专项维养补贴指县本级以上不含县本级的农饮水等需用于本项目的相关专项维养补贴,用于本项目的专项维养资金;****点击查看公司向供水服务范围内的用户收取的水费。
2.6.2运营成本:运营成本为实际发生的成本,主要包括水**税(如有)、电费(含容量电费)、药剂费、****点击查看运输处理费、人员工资福利费、维修费、管理费、检验化验费、计量检定费、保险费、增值税及附加税等。运营成本由招标人聘请专业机构参照国家规定要求测算的为准。
注:**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2021年第一期工程**片区的**镇、上塘镇、龙津洲街道、尚庄街道的趸售购水价格,投标人需自行提前调研相关情况,中标后由中标人自行与供水单位商谈确定趸售购水价格。
2.6.3运营补贴机制:
(1)项目运营盈利时,即中标人的收入(使用者付费+专项维养补贴)大于中标人年运营成本的,招标人无需补贴中标人;若是中标人与****点击查看公司合资运营的,中标人与****点击查看公司按股份对盈利部分进行分成;如中标人单独运营的,盈利部分【(使用者付费+专项维养补贴)-年运营成本】扣税后按6:4的比例进行分成,政府占60%,企业占40%。
(2)项目运营亏损时,即中标人的收入(使用者付费+专项维养补贴)小于中标人年运营成本的,招标人将对亏损部分进行运营补贴。亏损部分等于中标人年运营成本-(使用者付费+专项维养补贴),如亏损部分低于中标价,招标人根据绩效考核系数据实进行运营补贴;如亏损部分高于中标价,则按中标价和绩效考核系数进行运营补贴。招标人运营补贴的金额最高不超过中标价。
2.6.4成本收入核算:按城乡供水工程建设进度,以乡镇为单位建成一个,移交一个,****点击查看公司进行运营。对移交的供水区域每年度由招标人聘请第三方开展运营成本核算,确定收入和成本,作为运营补贴的依据。在运营期间,招标人定期牵头组织用水单位、相****点击查看公司的绩效实行每半年考核一次,年度综合平均评分得出绩效考核系数。根据考核绩效系数,运营补贴中标价×绩效考核系数,核定年运营补贴。本项目运营期限内,第一期第一批实施运营范围外的乡镇交付运营,需重新核算运营成本与补贴,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2.7招标控制价:本项目第一期第一批运营补贴招标控制价为513万元/年。
2.8标段划分:1个委托运营服务标;
2.8质量要求:在整个运营期间,确保始终处于良好运营状态,水质、水量、水压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的标准运营;如因工程质量原因导致水质、水量、水压达不到上述标准,招标人负责整改至达到上述标准。确保自来水用户覆盖率不低于工程完成后的移交覆盖率;确保在运营范围****点击查看政府批复为准(**片区的丽村镇、荷湖乡、铁路镇、**镇、淘沙镇、秀市镇水价为1.6元/吨),供水服务相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水的生产及供应,自来水或饮用水供应,自来水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务及环保行业的投资、建设、经营及相关配套服务);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运营能力。【提供****点击查看公司2022、2023、2024****点击查看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只需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提供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招标****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合****点击查看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必须是已在**省公共**交易网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10月14日在**省公共**交易网以“水利勘察设计单位”身份中报名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省公共**交易网,开标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入“**省公共**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7.有关说明7.1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省公共**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为落实推进全领域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精神,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但因电子化招标项目系统没有服务类分类,综合考虑系统资质设置与电子招标投标文件制作等问题,将本项目系统分类设置为勘察设计类,各潜在投标人可以“水利勘察设计单位”身份登录**省公共**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注:首次注册水利勘察设计单位身份,需7天公示期,请各潜在投标人尽早完成登记)具体操作中遇到问题可致电**省公共**交易平台服务热线(400-****点击查看-0000)。
7.3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公示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
7.4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市水****点击查看办公室进行监督,电话:0795-****点击查看382。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网、****点击查看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点击查看
地 址:**市**市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0795-****点击查看373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董家窑街道贤士一路39号11、12楼
联 系 人:李科
电 话:131****点击查看2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