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保税物流中心综合办公楼停车场充电桩项目征集合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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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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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情况简介 位置 用途 资产所有制 征集方式 项目附件

****点击查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征集方”)合法享有本项目**省**市民众街道浪网行政村阳光大道136号****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停车场的使用权,现征集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公开征集**方,由**方自筹资金在征集方提供的上述位置内建设和运营充电设施。

停车场充电桩

一、**内容:

**方须具有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的技术与能力,负责位于****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停车场充电桩项目建设和运营,如后续需增加充电设施数量,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方具体负责按征集方要求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具体要求如下:

1.**方使用停车位14个。

2.充电设施功率要求:投建的充电堆不得少于2台,每台不得低于360KW;1台变压器不得低于800KVA,充电桩单枪最大功率不得低于120KW。

3.**收入(即充电服务费)分成:征集方占20%,**方占80%。

如征集方当月按照上述比例计算所得的充电桩充电服务费收入分成高于或等于充电桩充电服务费保底收入(充电桩充电服务费保底收入标准为2,800元/月),由**方据实按照上述比例计算收入分成给征集方;如征集方当月按照上述比例计算所得的充电桩充电服务费收入分成低于充电桩充电服务费保底收入的,则**方应按充电桩充电服务费保底收入标准支付给征集方。

项目费用包括电费结算、**收入分成,具体情况详见《****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停车场充电桩项目**协议》

二、**期限:

**协议有效期为8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停车场充电桩项目**协议(文本).pdf
征集方基本情况
征集方名称 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征集行为批准文件 征集行为内部决议
****点击查看有限公司**市民众镇浪网村阳光大道侧
17600万元
/ ****点击查看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2025]6号)
**方资格条件与**须知
**方资格条件说明 **方应履行的义务 其他须披露事项 **须知
意向**方应当具备的条件:1、意向**方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2、意向**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在信息公告期内。]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4、意向**方须在信息公告期内提供书面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其具备新能源业务开发建设及运营能力、具备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的能力与技术。

1.意向**方一经提交**申请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查阅项目文件和开展尽职调查,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完全理解并****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本**标的公开征集**方信息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和公开征集**方项目要求。

2.征集方有权根据实际需求调整要求,**方须按要求配合。

3.征集方有权对**方在****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停车场充电桩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的工作进行监管、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依约与**方结算项目费用。

4.**方须自行筹集资金完成****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停车场充电桩项目(以下简称“****点击查看停车场充电桩”)的审批及建设,****点击查看停车场充电桩建筑工程及施工须符合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相关规范要求,充电堆、充电桩及其配套设备设施等均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要求,并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如因前述设备自身或质量原因造**全事故发生,**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与征集方无关。****点击查看停车场充电桩的设备及其他财产归**方所有,****点击查看停车场充电桩的管理权、经营权及维护权等亦属于**方所有,****点击查看停车场充电桩维护需符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相关规范要求。

5.**协议有效期为8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项目建设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方应于**协议签订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建设并正式运营,若征集方迟延交付场地的,建设期相应顺延;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如**方没有按时完成建设,延期期间,按2,800元/月的标准计收场地占用费,不足一个月的以实际天数进行计算。

6.合****点击查看停车场充电桩建设应符合国家安全要求,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7.产权说明:充电设施及设备(**协议签订后**方需向征集方提供)由**方承建,**协议执行期间,****点击查看**停车场充电桩设备及配套设施的所有权,资产属于**方,**方有权在充电设施上粘贴所有权人标签。**协议提前解除或**期限届满后,由**方回收该充电设施。

8.经营说明:**协议有效期内,****点击查看停车场充电桩的管理、运营及维护工作亦由**方负责并承担费用;****点击查看停车场充电桩的经营及维护等****点击查看政府相关规范要求。

9.电费结算:**方需自行安装电表,缴费账户为**方所有,项目产生的电费由**方与供电企业单独结算。

10.**收入分成:项目完成建设并正式运营后,项目产生的充电服务费,由**方收取,征集方、**方双方按照以下比例进行收入分成:征集方占20%,**方占80%的比例进行收入分成。

如征集方当月按照上述比例计算所得的充电桩充电服务费收入分成高于或等于充电桩充电服务费保底收入(充电桩充电服务费保底收入标准为2,800元/月),由**方据实按照上述比例计算收入分成给征集方;如征集方当月按照上述比例计算所得的充电桩充电服务费收入分成低于充电桩充电服务费保底收入的,则**方应按充电桩充电服务费保底收入标准支付给征集方。如当月因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充电桩未能正常运营的,按当月实际正常运营充电桩数量及运营天数计算充电服务费保底收入(例:2,800元/自然月天数*实际运营天数)。

11.充电桩充****点击查看政府规定的价格内实行市场调节价。

12.收入分成(含税):当月充电桩充电服务费总收入(含税,即每度电的充电服务费*充电订单的用户实际充电量)*分成比例。充电桩充电服务费及用户实际充电量以**方指定运营平台计数为准。

13.项目有效期内,**方须积极服从和配合供电、发改、**、消防、****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点击查看政府主管部门的检查,对所出现的充电设施安全隐患,由**方进行及时整改,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

14.充电设施安装完成后,由**方组织调试和验收,确保充电设施的正常工作。

15.**方负责充电设施项目投运后运营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站内设备实时监控、数据统计处理、资产管理、视频监控、计量计费等功能,****点击查看电站营运管理充电过程的自动化以及基于充电桩联网自动化运营与管理。

16.**方负责充电桩操作指引、标识、安全警示、制度等建设与完善,负责充电桩的客户服务,包括处理客户充电指引操作、客诉等。**方应保证项目充电设备时刻处于安全运营状态,如因设备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所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方承担。

17.**方负责贯彻实施好国家及当地安全施工规定,排除安全隐患,注意施工安全,保证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要求,持证上岗,**方负责为施工人员购买相关的安全保险。施工期间出现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等安全事故由**方负责,造成征集方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第三人索赔、财产损失、行政罚款等),由**方承担赔偿责任。在施工中注意保护原有设施及环境,如有污染、破坏,**方应恢复至原有标准,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方及时清理并清运,相关费用由**方承担。

18.**方负责对充电设施的故障进行维修,如充电设施损坏,**方需及时更换设施。若因第三方故意或过失等原因造成充电设施损坏或零件丢失、被盗,由**方向第三方追究责任,征集方无须承担任何费用。

19.**方须按征集方拟定的《****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停车场充电桩项目**协议》文本签订**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支付价款。若**方未按上述要求签订**协议,视为**方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签订**协议,征集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没收**方已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20.其他**方应履行的权利义务具体详见本公告所附《****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停车场充电桩项目**协议》文本。

1.若本项目进入网络竞价程序,价高者得。

2.意向**方须知悉,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情况,并承诺在**报名时已完全了解清楚项目权属和现状情况。

3.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现状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充分考虑**标的存在的瑕疵,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一切风险。意向**方因上述风险遭受的任何损失,与征集方和交易机构无关。

1.意向**方须在征集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办理完毕**申请手续(含提交**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相关交易系统**资料录入等工作流程),接收**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方在信息公告期****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提交**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的认可和接受。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后,不接受意向**方提交**申请,不予接收意向**方提交补充材料。

2.意向**方须在信息公告期****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保证金。意向**方若违反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或违反**申请或征集信息公告要求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按照《****点击查看中心保证金操作细则》予以没收处理;意向**方未能被确定为合格意向**方的,在不存在保证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其缴纳的保证金在合格意向**方确定或项目终结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合格意向**方未能成为**方的,在不存在保证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保证金在**方确定或项目终结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合格意向**方成为最终**方的,在不存在保证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点击查看中心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协议及交易双方足额服务费用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意向**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征集****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意向**方须在征集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将保证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保证金及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点击查看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公司

账 号:12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501

开 户 行:招商银行**环市东路支行

3.信息公告期截止后,对符合本项目**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点击查看中心出具受理通知书。

4.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方报名参加交易的,成交结果须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征集方将直接与其签订转让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方的,以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确定**方。本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出具组织签约通知书即视为确定受让方,合格意向**方在被确定为**方后,****点击查看交易中心通知与征集方签订**合同。

5.本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出具组织签约通知书即视为确定**方。**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指定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

6.本公告所称意向**方是指有**意向****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主体。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方是指经审核,****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保证金
是否缴纳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万元) 缴纳截止时间
0.560000
在信息公告截止之日下午17:00前,将**保证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
披露规则
挂牌开始日期 挂牌期(工作日) 挂牌结束日期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2025-05-16
10
2025-05-29
不变更挂牌条件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 , 最多**1个周期,不超过首次信息公告之日起的12个月
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
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
1.以上信息来源于征集方提供的资料,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有效性由征集方负责。****点击查看中心对上述信息及后果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不承担法律责任。2.意向**方应自行对项目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在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交易风险和交易费用的情况下,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交易,并独立承担风险。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竞价组织、保证金处置、资金结算等交易程序严格按本公告中的**须知内****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规程执行,请注意阅读和了解。4.如**标的物业实际使用用途与证载用途不一致,将存在一定法律风险,请谨慎考虑相关承租风险。承租后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点击查看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地址
林小姐
020-****点击查看0228
**市**区天**路28****点击查看广场中座七楼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标的基本信息
情况简介 位置 用途 资产所有制 征集方式 项目附件

****点击查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征集方”)合法享有本项目**省**市民众街道浪网行政村阳光大道136号****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停车场的使用权,现征集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公开征集**方,由**方自筹资金在征集方提供的上述位置内建设和运营充电设施。

停车场充电桩

一、**内容:

**方须具有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的技术与能力,负责位于****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停车场充电桩项目建设和运营,如后续需增加充电设施数量,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方具体负责按征集方要求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具体要求如下:

1.**方使用停车位14个。

2.充电设施功率要求:投建的充电堆不得少于2台,每台不得低于360KW;1台变压器不得低于800KVA,充电桩单枪最大功率不得低于120KW。

3.**收入(即充电服务费)分成:征集方占20%,**方占80%。

如征集方当月按照上述比例计算所得的充电桩充电服务费收入分成高于或等于充电桩充电服务费保底收入(充电桩充电服务费保底收入标准为2,800元/月),由**方据实按照上述比例计算收入分成给征集方;如征集方当月按照上述比例计算所得的充电桩充电服务费收入分成低于充电桩充电服务费保底收入的,则**方应按充电桩充电服务费保底收入标准支付给征集方。

项目费用包括电费结算、**收入分成,具体情况详见《****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停车场充电桩项目**协议》

二、**期限:

**协议有效期为8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停车场充电桩项目**协议(文本).pdf
征集方基本情况
征集方名称 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征集行为批准文件 征集行为内部决议
****点击查看有限公司**市民众镇浪网村阳光大道侧
17600万元
/ ****点击查看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2025]6号)
**方资格条件与**须知
**方资格条件说明 **方应履行的义务 其他须披露事项 **须知
意向**方应当具备的条件:1、意向**方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2、意向**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在信息公告期内。]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4、意向**方须在信息公告期内提供书面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其具备新能源业务开发建设及运营能力、具备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的能力与技术。

1.意向**方一经提交**申请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查阅项目文件和开展尽职调查,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完全理解并****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本**标的公开征集**方信息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和公开征集**方项目要求。

2.征集方有权根据实际需求调整要求,**方须按要求配合。

3.征集方有权对**方在****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停车场充电桩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的工作进行监管、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依约与**方结算项目费用。

4.**方须自行筹集资金完成****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停车场充电桩项目(以下简称“****点击查看停车场充电桩”)的审批及建设,****点击查看停车场充电桩建筑工程及施工须符合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相关规范要求,充电堆、充电桩及其配套设备设施等均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要求,并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如因前述设备自身或质量原因造**全事故发生,**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与征集方无关。****点击查看停车场充电桩的设备及其他财产归**方所有,****点击查看停车场充电桩的管理权、经营权及维护权等亦属于**方所有,****点击查看停车场充电桩维护需符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相关规范要求。

5.**协议有效期为8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项目建设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方应于**协议签订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建设并正式运营,若征集方迟延交付场地的,建设期相应顺延;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如**方没有按时完成建设,延期期间,按2,800元/月的标准计收场地占用费,不足一个月的以实际天数进行计算。

6.合****点击查看停车场充电桩建设应符合国家安全要求,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7.产权说明:充电设施及设备(**协议签订后**方需向征集方提供)由**方承建,**协议执行期间,****点击查看**停车场充电桩设备及配套设施的所有权,资产属于**方,**方有权在充电设施上粘贴所有权人标签。**协议提前解除或**期限届满后,由**方回收该充电设施。

8.经营说明:**协议有效期内,****点击查看停车场充电桩的管理、运营及维护工作亦由**方负责并承担费用;****点击查看停车场充电桩的经营及维护等****点击查看政府相关规范要求。

9.电费结算:**方需自行安装电表,缴费账户为**方所有,项目产生的电费由**方与供电企业单独结算。

10.**收入分成:项目完成建设并正式运营后,项目产生的充电服务费,由**方收取,征集方、**方双方按照以下比例进行收入分成:征集方占20%,**方占80%的比例进行收入分成。

如征集方当月按照上述比例计算所得的充电桩充电服务费收入分成高于或等于充电桩充电服务费保底收入(充电桩充电服务费保底收入标准为2,800元/月),由**方据实按照上述比例计算收入分成给征集方;如征集方当月按照上述比例计算所得的充电桩充电服务费收入分成低于充电桩充电服务费保底收入的,则**方应按充电桩充电服务费保底收入标准支付给征集方。如当月因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充电桩未能正常运营的,按当月实际正常运营充电桩数量及运营天数计算充电服务费保底收入(例:2,800元/自然月天数*实际运营天数)。

11.充电桩充****点击查看政府规定的价格内实行市场调节价。

12.收入分成(含税):当月充电桩充电服务费总收入(含税,即每度电的充电服务费*充电订单的用户实际充电量)*分成比例。充电桩充电服务费及用户实际充电量以**方指定运营平台计数为准。

13.项目有效期内,**方须积极服从和配合供电、发改、**、消防、****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点击查看政府主管部门的检查,对所出现的充电设施安全隐患,由**方进行及时整改,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

14.充电设施安装完成后,由**方组织调试和验收,确保充电设施的正常工作。

15.**方负责充电设施项目投运后运营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站内设备实时监控、数据统计处理、资产管理、视频监控、计量计费等功能,****点击查看电站营运管理充电过程的自动化以及基于充电桩联网自动化运营与管理。

16.**方负责充电桩操作指引、标识、安全警示、制度等建设与完善,负责充电桩的客户服务,包括处理客户充电指引操作、客诉等。**方应保证项目充电设备时刻处于安全运营状态,如因设备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所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方承担。

17.**方负责贯彻实施好国家及当地安全施工规定,排除安全隐患,注意施工安全,保证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要求,持证上岗,**方负责为施工人员购买相关的安全保险。施工期间出现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等安全事故由**方负责,造成征集方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第三人索赔、财产损失、行政罚款等),由**方承担赔偿责任。在施工中注意保护原有设施及环境,如有污染、破坏,**方应恢复至原有标准,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方及时清理并清运,相关费用由**方承担。

18.**方负责对充电设施的故障进行维修,如充电设施损坏,**方需及时更换设施。若因第三方故意或过失等原因造成充电设施损坏或零件丢失、被盗,由**方向第三方追究责任,征集方无须承担任何费用。

19.**方须按征集方拟定的《****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停车场充电桩项目**协议》文本签订**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支付价款。若**方未按上述要求签订**协议,视为**方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签订**协议,征集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没收**方已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20.其他**方应履行的权利义务具体详见本公告所附《****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停车场充电桩项目**协议》文本。

1.若本项目进入网络竞价程序,价高者得。

2.意向**方须知悉,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情况,并承诺在**报名时已完全了解清楚项目权属和现状情况。

3.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现状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充分考虑**标的存在的瑕疵,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一切风险。意向**方因上述风险遭受的任何损失,与征集方和交易机构无关。

1.意向**方须在征集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办理完毕**申请手续(含提交**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相关交易系统**资料录入等工作流程),接收**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方在信息公告期****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提交**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的认可和接受。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后,不接受意向**方提交**申请,不予接收意向**方提交补充材料。

2.意向**方须在信息公告期****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保证金。意向**方若违反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或违反**申请或征集信息公告要求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按照《****点击查看中心保证金操作细则》予以没收处理;意向**方未能被确定为合格意向**方的,在不存在保证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其缴纳的保证金在合格意向**方确定或项目终结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合格意向**方未能成为**方的,在不存在保证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保证金在**方确定或项目终结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合格意向**方成为最终**方的,在不存在保证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点击查看中心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协议及交易双方足额服务费用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意向**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征集****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意向**方须在征集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将保证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保证金及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点击查看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公司

账 号:12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501

开 户 行:招商银行**环市东路支行

3.信息公告期截止后,对符合本项目**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点击查看中心出具受理通知书。

4.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方报名参加交易的,成交结果须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征集方将直接与其签订转让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方的,以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确定**方。本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出具组织签约通知书即视为确定受让方,合格意向**方在被确定为**方后,****点击查看交易中心通知与征集方签订**合同。

5.本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出具组织签约通知书即视为确定**方。**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指定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

6.本公告所称意向**方是指有**意向****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主体。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方是指经审核,****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保证金
是否缴纳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万元) 缴纳截止时间
0.560000
在信息公告截止之日下午17:00前,将**保证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
披露规则
挂牌开始日期 挂牌期(工作日) 挂牌结束日期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2025-05-16
10
2025-05-29
不变更挂牌条件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 , 最多**1个周期,不超过首次信息公告之日起的12个月
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
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
1.以上信息来源于征集方提供的资料,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有效性由征集方负责。****点击查看中心对上述信息及后果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不承担法律责任。2.意向**方应自行对项目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在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交易风险和交易费用的情况下,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交易,并独立承担风险。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竞价组织、保证金处置、资金结算等交易程序严格按本公告中的**须知内****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规程执行,请注意阅读和了解。4.如**标的物业实际使用用途与证载用途不一致,将存在一定法律风险,请谨慎考虑相关承租风险。承租后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点击查看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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