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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鹿东路(绥东溪至蓝理路段)道路改造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点击查看,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点击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县绥安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位于**亿雄﹒蓝溪御墅扩建项目(****点击查看地块)南侧,道路长度260米,宽度32米,建设内容包括**给水、电力、通信、照明等管线,**人行道及路灯,项目预算审核价为¥****点击查看933.62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以内;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项目发包价¥****点击查看515.95元(含暂列金额¥9100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点击查看建设部****点击查看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关于明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闽建许〔2024〕10号)的规定执行。****点击查看建设厅对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有另行规定的应附上相关政策文件,资质有效期按最新政策文件执行。②根据****点击查看**保障厅关于印发《**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④根据闽建筑〔2022〕3号规定,投标人需提供诚信承诺函、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⑤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⑥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点击查看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06 月 27 日00时00分至2025年07月09日9时30分通过新点电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fujian.****点击查看.cn/jyxx/notice_jyxx.html)(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点击查看公司新点电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开,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点击查看公司,联系电话:****点击查看280095-5。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2%)。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点击查看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07月09日09:3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肆仟元整(¥34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8.1/ 18.2.1条款。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25年07月09日09时30分;开标时间:**时间2025年07月09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区(**县绥安镇大亭路****点击查看1号新点电子交****点击查看超市二楼)),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区(https://fujian.****点击查看.cn/jyxx/notice_jyxx.html)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取线上开标形式(即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区(https://fujian.****点击查看.cn/jyxx/notice_jyxx.html)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区(https://fujian.****点击查看.cn/jyxx/notice_jyxx.html)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 **县绥安镇****点击查看广场华景楼27层
邮编:3632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点击查看526,传真:/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水仙大街112号锦绣碧湖A****点击查看中心)B703-704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电话:150****点击查看7025,传真:/
联系人:小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