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处置34辆新能源公交车报废动力电池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

公开处置34辆新能源公交车报废动力电池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

发布于 202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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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公共交通客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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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处置34辆新能源公交车报废动力电池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

根据相关要求,我公司拟对一批报废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予以公开处置,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报价单位。

一、处置标的情况

**时代磷酸铁锂129.02KWH动力电池20块,**时代磷酸铁锂162.2KWH动力电池14块。(车辆参数见附件)

二、报价底价

24.256万元。

三、报价材料

1、报价函(格式自拟)。

2、承诺书(见附件)。

2、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证明原件。

3、提供营业范围具备退役动力蓄电池溯源能力的证明材料。

4、提供为新能源汽车退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规范条件企业(“白名单”企业)的证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需盖章且为必需提供的报价材料,没有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按无效材料处理。

四、材料提交

1、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上午9:30。

2、密封要求:以书面形式盖章密封,****点击查看公司,逾期不予受理。外包装上须注明“仁****点击查看**公司34辆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报废处置项目”,没有盖章密封的不予受理。

3、提交地点:仁**文林镇迎宾大道南段438****点击查看总站4楼。

五、响应保证金

报名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点击查看公司账户提交响应保证金(账户名称:仁****点击查看**公司,开户银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响应保证金账号:56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12455),响应保证金:¥4000元(大写:肆仟元整)。报价时间截止前请确保保证金缴纳查询结果为缴纳成功,否则造成不能参与报价的后果自负。

(二)响应保证金的退还:

1.非成交人,本次采购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2.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三)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将不退还响应保证金并有权将报价人纳入黑名单。

1.成交人在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六、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标的自公告之日起在仁****点击查看**公司公交场站内展示,因该批电池仍在使用,标的展示时间集中在2025年9月29日-2025年9月30日,请报价人自行前往踏勘(联系电话王老师 135****点击查看3791)。

七、其它说明

1、符合公告要求报价最高者成交,报价不得低于底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2、本次标的因公交车运行需要,须以按车辆更换电池时状态进行交易,资料中的所列仅供报价人参考,请报价人自行到现场审鉴标的,****点击查看公司联系。成交后,报价人不得以标的实际移交时的质量、数量、规格、使用效果等存在差异而提出反悔。

3、成****点击查看公司新购更换电池到货后于两日内自行完成所有标的物的拆卸、包装、托运、吊装、回收等工作,在拆卸、包装、托运、吊装、回收等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税、费及相关风险、安全责任等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4、成交人报废****点击查看公司提供报废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旧电池的信息、电池包数量、电池包编号、报废证明等。

八、付款方式

更换完电池后,我公司开具3%普通发票,成交人在收到发票后两个工作日内一次****点击查看公司指定银行账户。

联系方式:张老师028-****点击查看8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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