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价的****点击查看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一、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需具有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730 天
2、实施地点:**市市辖区**区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为提供一名劳务派遣人员每月的劳务派遣管理费(包含人工费、风险费、保险费、税费等为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其他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一)劳务派遣管理费按月支付,劳务派遣管理费计算方式为供应商成交金额*每月派遣人员数量,次月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由采购人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上月结算金额。
(二)加班费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由采购人统计并支付给成交供应商代发。
(三)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全额发票,采购人次月收到发票后20日内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3000元,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点击查看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点击查看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