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半挂引车、重型集装箱半挂车、重型特殊结构半挂车一批拍卖公告

重型半挂引车、重型集装箱半挂车、重型特殊结构半挂车一批拍卖公告

发布于 2025-08-27
重型半挂引车、重型集装箱半挂车、重型特殊结构半挂车一批拍卖公告
公告来源:****点击查看 发布时间:2025-08-26

拍卖地点:中拍平台

拍卖时间:2025-09-03 09:30

预展地点:**省**市**区大广连接线8号新畅达物流

预展时间:2025-08-26~2025-09-02

受委托,本公司依照《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于2025年9月3日上午9:30分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点击查看.cn/)以网络竞价增价拍卖方式对下列络竞价增价拍卖方式对下列“重型半挂引车、重型集装箱半挂车、重型特殊结构半挂车一批”,按实物现状分别进行公开拍卖,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下载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及地点:

看货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9月2日上午11:00时止。

看货联系电话:139****点击查看5557;

看货地点:**省**市**区大广连接线8号新畅达物流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竞买要求:有意向竞买人请于2025年9月2日中午12:00时前在中拍平台上完成注册登记,按要求上传企业或个人有效证件进行认证;交纳规定****点击查看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户名:****点击查看,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点击查看碑支行,帐号::111****点击查看47625),并持相关有效证件及《标的现场踏勘及竞价承诺确认书》与我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本次拍卖公告和公示的全部资料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必须对本次拍卖标的物进行现场查验,并在《标的现场踏勘及竞价承诺确认书》上签字盖章确认;竞买人应根据自身需求自行调查、了解、核实、确定标的价值。未尽事宜,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标的明细(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品质、完整性及可适用性)与标的实物相互之间,很可能存在不完全一致的情况,请竞买人务必仔细审察现场展示标的实物,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经登记竞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和认可标的物状况及相关约定,视为对标的物无异议;自愿接受拍卖标的物的全部现状及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六、特别提示:

1、本场拍卖会按标的顺序依次进行拍卖。

2、因本场拍卖标的数量较多,若当日(9月3日)下午17:00时仍有未开拍的标的,则余下的未开拍卖标的将顺延至次日(9月4日)上午9:30分继续拍卖。

3、若发生上述顺延情况,我司工作人员会及时通知相关竞买人,请留意通知信息。

七、拍卖成交:

1、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当日与我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竞价记录》,同时将拍卖成交价10%的“合同履约、安全责任保证金”划到我司指定帐户。“合同履约、安全责任保证金”为我司为委托人代收款项,在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车辆过户手续后由我司原路退还给买受人(不计利息)。

2、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日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联系签订《销售合同》等相关合同协议,同时一次性将拍卖成交价款支付至委托人指定帐户(以到帐时间为准),方可进场交付标的物。

3、成交标的交付时,买受人需与委托人签署车辆移交手续,车辆一经移交给买受人,从“移交之时”起所发生的一切交通安全事故、违章违法行为、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4、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税金、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5、因市场价格的变动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价,买受人以任何理由不签署本公告中所要求签署的相关资料、不支付成交价款、不接受成交标的物均视为违约。

6、自买受人进入现场后,标的物视为已移交买受人,委托人不负责保管。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和相关人身、消防、环保设施等安全责任以及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提货期要求:具体提货时间由委托人电话通知买受人。买受人需在要求时间内办理交付标的物;若买受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标的物的交付,买受人违约,视为买受人放弃成标的物所有权,标的物所有权归委托人所有,委托人有权对标的物另行处置。

八、车辆过户:买受人在与委托人签署车辆移交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过户手续;过户完成后向委托人和拍卖人提供过户依据,拍卖人方可退还“合同履约、安全责任保证金”(不计利息)。如买受人****点击查看机关办理拍卖车辆相关过户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拍卖标的因委托人原因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拍卖人不为此承担任何担保责任,不承担由此给买受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的赔偿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所有的风险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违约的,按《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拍卖人有权收回标的物,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由买受人承担该标的本次拍卖买卖双方的拍卖费用和下次拍卖不足本次成交价的差额及一切法律责任;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委托人未提供相关发票、合格证等原始取得凭证,意向竞买人需详细了解标的明细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竞拍。

报名电话:023-****点击查看3813 139****点击查看5557

报名地址:**市**区北区路10号17—2号

****点击查看

2025年8月26日

附件下载
1 标的明细 .docx
行驶证、登记证、照片.docx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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