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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全岛和**等15个城市(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5〕40号),加快推进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在广泛征集有关部门意见基础上,现将《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建议。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21日。
二、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点击查看外经贸科。邮件地址:**市**区五福南路798号****点击查看105室;联系电话:0826—****点击查看356,0826—****点击查看739;电子邮箱:****点击查看0307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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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