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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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申请人:
你于近期提出道路运输业务许可新增(变更)申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审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详见附件:2024年道路运输业务行政许可审定公示(第2批)],并予以公示。
经审查,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的条件和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九条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将审**果公示如下。
申请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点击查看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点击查看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2024年道路运输业务行政许可审定公示(第2批)
****点击查看
2024年12月23日
2024年道路运输业务行政许可审定公示(第2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