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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监理服务):
****点击查看 | **市**区马家堡路122号 | 综合评分法 | 否 | 398,200.00元 | 94.32 |
合同包2(实施方案编制服务):
****点击查看研究院有限公司 | **省**市**区永松路10号 | 综合评分法 | 否 | 494,000.00元 | 93.00 |
合同包1(监理服务):
服务类(****点击查看)
1-1 | 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 监理服务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相关要求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相关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项目整体验收通过之日止。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相关要求 | 398,200.00 |
合同包2(实施方案编制服务):
服务****点击查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1 | 其他服务 | 实施方案编制服务 | 本工程设计范围为陕****点击查看人民检察院的“两房”信息化设计,需要在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进行深化设计,满足实施方案的要求。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网络系统、智慧楼宇系统、应用系统等相关的检察业务用房系统。 配合甲方完成设计方案交底、竣工验收等相关配合工作。 应****点击查看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需要,即办案、听证、审讯、指挥等功能 | 各系统应采用当前主流方案、产品进行设计,需预留扩展性;各系统即独立又可协调运行;满足未来检察业务工作的发展需求;操作简便、突出集约化。 设计应符合相关国家规范要求。 设计采用系统应具有通用性。 设计还应包括材料设备清单,材料设备清单应按不同系统进行统计 | 应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方案设计。 | 1.验收标准: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澄清函的整体效果等服务指标进行验收。各项指标均应符合验收标准及要求。 2.验收合格后,填写服务验收单,双方签字生效。 3.验收依据:合同文本;响应文件及澄清函、磋商文件;国家和行业制定的相应的标准和规范。 | 494,000.00 |
侯建明、钟向东、姜得晟(采购人代表)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监理服务 | 0.597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2 | 实施方案编制服务 | 0.741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大道80号
联系方式:0915-****点击查看7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高新区丈八一路1****点击查看中心D座2206室
联系方式:029-****点击查看985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贾旭鸣
电话:029-****点击查看9855
****点击查看
2025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