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罗屿港口开发有限公司湄洲湾港东吴港区罗屿作业区8-15#泊位总体工艺方案优化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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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8-12

招标详情

福建省罗屿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5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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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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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48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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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12 19:22:14


1、工程概况

1.1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湄洲湾港东吴港区罗屿作业区8-15#泊位总体工艺方案优化咨询项目

1.2 建设地点:**市**区东埔镇罗屿港

2、建设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技术要求

项目完成时间

交货实施地点

1

湄洲湾港东吴港区罗屿作业区8-15#泊位总体工艺方案优化咨询项目

一项

详见询价文件

30个日历日

**市**区东埔镇罗屿港

3、投标截止时间

如有意向参与****点击查看湄洲湾港东吴港区罗屿作业区8-15#泊位总体工艺方案优化咨询项目的报价,请于2025年8月21日18:00之前将报价函密封快递至我司,用顺丰密封邮寄报价(信封封面备注“8-15#泊位总体工艺方案优化咨询项目”)。

咨询详细项目招标内容及询价文件请联系:

罗屿**技术设备部:刘伟新 联系电话:150****点击查看5211

地址:**省**市**区东埔镇罗屿港1号

邮编:351153

4、其他要求:

各单位:

我司现需对湄洲湾港东吴港区罗屿作业区8-15#泊位总体工艺方案进行优化、咨询,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报价,项目详情附后,请予以支持。

****点击查看小组对各投标方的报价资料进行评审,确定本次项目的承包商。

我司不负责向各报价人解释评审办法及选择结论,所有递交的报价文件一律不退回。

我司不负责报价人准备文件和递交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和费用。

一、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具有采购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1.2 投标单位应具备的资质要求: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1.3 投标单位的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不少于1项10万吨级及以上沿海专业干散货码头设计业绩(改扩建项目设计业绩也满足要求,需提供清晰可辨识的合同复印件、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审定意见或审查意见或批复意见等业绩证明资料,合同业绩应包括首页、合同范围、签字页等关键内容,时间以上述材料最迟落款时间为准)。

1.5****点击查看商行****点击查看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点击查看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报价要求

2.1投标文件需包含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及业绩证明材料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报价明细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需)等内容。

2.2在投标时只能提供一个不变的价格,我司不接受任何选择价。

2.3报价包含税费、交通费、食宿费、人工费及文件出版费等费用。按要求填写报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4投标时,如投标方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5投标内容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无效报价。

2.6各承包商报价应以元为单位。

2.7投标方所报价格应不得严重偏离市场价。若经买方评定,认为严重偏离市场价,买方投标材料可认定为无效投标材料。

2.8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22万元,报价不得高于上述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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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设备部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