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7年G2高速泰州出口互通、G2高速泰州医药城出口互通绿化养护项目更正公告

2025-2027年G2高速泰州出口互通、G2高速泰州医药城出口互通绿化养护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于 2025-07-07

招标详情

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联系人8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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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7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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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42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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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2027年G2高速**出口互通、G2高速**医药城出口互通绿化养护项目
品目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行政区域 **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7月07日 18:21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03日 更正日期 2025年07月0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健
项目联系电话 0523-****点击查看2663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采购单位地址 **市**南楼30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1****点击查看4956
代理机构名称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省**市**南路179号华诚大厦B塔9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2027年G2高速**出口互通、G2高速**医药城出口互通绿化养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7-0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标准项目负责人评审项中“以上业绩以供应商提供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作为得分依据,且业绩内容须含有景观养护,若合同无法体现含有景观的,则须提供项目图纸作为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业绩须为供应商自有业绩,否则不予认可。如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的,供应商须提供该项目采购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更正为“以上业绩以供应商提供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作为得分依据,且业绩内容须含有景观养护,若合同无法体现含有景观的,则须提供项目图纸或该项目采购人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业绩须为供应商自有业绩,否则不予认可。如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的,供应商须提供该项目采购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2.原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标准企业业绩评审项中“以上业绩以供应商提供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作为得分依据,且业绩内容须含有景观养护,若合同无法体现含有景观的,则须提供项目图纸作为证明材料。”更正为“以上业绩以供应商提供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作为得分依据,且业绩内容须含有景观养护,若合同无法体现含有景观的,则须提供项目图纸或该项目采购人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更正日期:2025-07-07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南楼303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23-****点击查看38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省**市**南路179号华诚大厦B塔9层

联系人:陈健

联系电话:0523-****点击查看26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健

电话:0523-****点击查看2663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点击查看采购文件.doc
附件(1)
JSZC-321200-HQGC-C2025-0035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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