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点击查看商务厅 ****点击查看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商财〔2025〕4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征集2025年**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集聚区(培育区)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持方向
(一)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围绕满足产业链企业共性需求,支持集聚区(培育区)打造交易服务、信息服务、融资租赁服务、营销展示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提升产品展示、交易结算、信息发布、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基本功能,完善配套设施建设,为产业链企业提供高品质、多样化服务。
(二)支持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推动重点产业数字化转型,建设“数字+”生态体系,大力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围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商品交易市场、****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基地等数字化改造;围绕满足多样化、高品质生活需求,支持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家政等行业数字化提升,丰富消费场景。
(三)支持产业创新融合发展项目。推动制造业服务化,聚焦制造业全产业链,支持工业设计、检验检测、知识产权、人力**、数据服务、品牌运营、售后管理等项目;提升农业流通服务水平,支持完善农产品贸易流通体系;促进商文旅融合发展,支持“商业+文旅”有机融合,建设高品质步行街(美食街)、老字号集聚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等。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要成熟度高、在规定实施周期内建设完成。
(二)申报项目建设周期2年。
(三)项目投资不含人员工资、相关工作经费等。
(四)项目实施主体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
(五)申报项目未在两年内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
(六)项目企业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联合奖惩”栏目“失信黑名单”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其他事项
请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并将填写完整的《**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集聚区(培育区)申报项目表》(加盖公章扫描版及电子版)于2025年9月29日前报送至县商务和经****点击查看人民政府大楼414、416室)。
附件:**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集聚区(培育区)申报项目表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