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南新区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提升工程施工招标 补遗书(001号)

冀南新区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提升工程施工招标 补遗书(001号)

冀南新区 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提升工程 施工招标

补遗书( 001号)

各 潜在 投标单位:

冀南新区 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就 招标文件中两处缺陷责任期修改做出如 下补遗。

1.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序号3,1.1.4.5,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4个月 。

现修改为: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12个月。

2. 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节投标文件明标部分,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投标函附录,序号 1,缺陷责任期,1.1.4.5,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4个月。

现修改为: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12 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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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 二五 年 二 月 十二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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