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南新区 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提升工程 施工招标
补遗书( 001号)
各 潜在 投标单位:
冀南新区 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就
中两处缺陷责任期修改做出如 下补遗。1.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序号3,1.1.4.5,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4个月 。
现修改为: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12个月。
2. 招标文件第九章
格式,第一节投标文件明标部分,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投标函附录,序号 1,缺陷责任期,1.1.4.5,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4个月。现修改为: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12 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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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 二五 年 二 月 十二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