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交通运输局G240宁乡碧桂园至夏铎铺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宁乡市交通运输局G240宁乡碧桂园至夏铎铺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发布于 2025-08-21

招标详情

宁乡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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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86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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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及要求:

项目建设内容:项目起点位于**市与**区交界处的碧桂园山湖城,沿既有金洲大道 布线,向西依次与新阳大道、金洲北路相交,于规划的华强大道处转向南布线,途经将军庙、碟子塘等地,于大湾岭村与老G319(楚沩东路)平交,继续向南下穿岳宁大道,止于银花桥与G240平**处。路线全长17.630Km,其中改扩建6.270Km,完全利用里程11.360Km。拟建项目总造价29900万元,其中**费26000万元。


二、相关标准:

(一)设计依据及相关资料

1、《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项目规范 GB55011-2021》(2016 版);

2、《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JJ37-2012》;

3、《公路与市政工程下穿高速铁路技术规程 TB 10182-2017》;

4、《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CJJ 193-2012)

5、《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 152-2010)

6、《城市道路路基设计规范》(CJJ194-2013)

7、《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 169-2012)

8、周边相关已建道路资料;

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标准等。 其他现行相关技术规范。

三、技术规格:

初步设计:设计范围为结合现有地形条件及规划资料,合理确定设计方案,含编制初步设计方案及文本、图纸及概算等;具体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 工程、绿化工程、支护工程、地下综合管线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等相关专业设计,并满足招标人招标 要求;设计深度应满足国家相关要求,通过招标人和行政主管部门的评审或审查;设计单位开展设计工作时,应前往现场勘察,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合理设计;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设计周期40日,其中:

2、初步设计:根据确认的方案40日历天完成,并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及相应概算,配合招标人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等。

五、服务标准:

设计成果交付:

1、各阶段设计内容及深度符合《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设计成果具体做法及要求:包含初步设计阶段所有设计文件和图纸, 设计图纸及文件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国家、**省及**市建设项目设计报批报建要求。

注:1、所有设计阶段应提供设计成果电子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CAD、WORD、EXCLE、PDF 等文件)。 2、以上数量均为暂定,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调整。

六、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 1、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要求,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相关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付款人:****点击查看

(2)付款方式:编制单位提交初步文件并经初步设计评审会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60%;2)取得初步设计文件批复支付至合同总额90%; 3)协助取得施工图设计批复后支付至100% 。

2、设计费包括不限于工本费、人工、专家评审、交通、安全、食宿、税金、保险费(含意外险)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如因成交人原因而出现的一切安全问题,由成交人自行负责,由此所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人承担。因成交人管理不善导致采购人财产受损或人身伤害的,成交人应给予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供应商一旦中标,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变改拟任的项目人员;否则,其中标无效。

5、在合同执行期间,成交人须接受采购人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

6、成交人应加强保密教育,严格遵守保密法规。禁止向有关企业和媒体提供或泄露本项目有关信息资料,否则,追究泄密的相关法律责任。

7、未列明的事项经双方签订的合同和补充合同为准。

8、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及法律责任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