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我部对物流服务企业采购项目进行了邀请招标采购,因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本项目作废标处置。现将相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
物流服务企业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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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评审结果
根据《军队服务类项目邀请招标文件(2.0版)通用文件》第38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废标处理:(1)报名参加或实质性响应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项目作废标处置。
五、质疑渠道:
如报价供应商对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我部将在收到书面质疑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投标人做出答复。
六、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赵助理027-****点击查看1619、刘助理027-****点击查看1618
监督部门:唐女士027-****点击查看1315
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