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红宇精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756台报废设备)

重庆红宇精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756台报废设备)

发布于 2025-09-29

招标详情

重庆红宇精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5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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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38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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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转让底价: 117.047000万元
标的所在地区: **市市辖区
资产类别: 机械设备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5-09-29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5-10-20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 受托机构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点击查看交易所 | 业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业务负责人:徐高超 联系电话:010-****点击查看7888-309、176****点击查看2773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点击查看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点击查看部分资产,设备均为报废设备,无法正常使用。

资产类别:
机械设备
设备品种:
报废设备

名称:
详见清单
设备存放地理位置:
**市**区、**区、**区

计量单位:

数量:
756

标的基本信息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点击查看
注册地(住所) **市**区璧泉街道红宇大道9号
经济类型 ****点击查看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点击查看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点击查看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挂牌截止日前支付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保证金设定****点击查看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交易各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即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 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且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意向受让方完成报价并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完成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点击查看交易所网络报价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未按规定和约定时间支付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④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未按规定和约定时间支付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5.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支****点击查看交易所****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待受让方付清全额后,****点击查看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帐户。
6.受让方按最终成交价的3%支付交易服务费。
7.本项目为现状转让,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
8.本次转让底价为含税价,发票开具:本次资产交易为公开竞价产生,处置资产的转让底价来源于《****点击查看拟转让资产所涉及的559项报废设备残余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重万合评报字[2024]第058号,因此,转让方按以下方式出具成交价款发票:单项设备成交价=总成交价款×(该项设备评估值÷559项报废设备总评估值),发票税率按《标的明细表》或评估报告中所列示的分项税率为准。
9.最终买受人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将成交金额的10%作为施工保证金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待意向受让方完成全部标的的搬迁工作,并通过转让方验收合格后转让方于30 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施工保证金。
10.标的中的机动车须报废处理,受让方须在标的交付后10个工作日向转让方提供报废车回收企业提供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报废车辆注销登记证明》。
11.意向受让方须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踏勘,所有意向受让方均必须到标的现场进行踏勘,踏勘联系电话:173****点击查看7372,踏勘完毕后,意向受让方须现场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递交受让申请资料之一,与其他申请资料一并提交,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10 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展示时间 挂牌期内的工作日
展示地点 ****点击查看厂内(**区、**区)
联系电话 173****点击查看7372
附件
附件(1)
(非密)2024年第二、三批资产处置明细表(交易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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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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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物流类项目共招标过 1 次; 共合作物流供应商 1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江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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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物流服务, 中标 1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重庆, 中标 1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0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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