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权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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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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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权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5年2月8日下午3时在**市**区花艳路3****点击查看中心站二楼办公室对下列标的物(房屋租赁权)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拍卖,具体如下:

标的物概况:

位于**市发展大道63-5号房屋,面积约700平方米,租赁期限为60个月。拍卖参考价:117600元/年(租赁期实收租金参考总价562128元);竞拍保证金:29400元;竞价幅度:100元/年或100元的倍数。

展示时间、地点: 截止拍卖前两日 标的物所在地

拍卖时间:2025年2月8日下午3时

拍卖地点:**市**区花艳路3****点击查看中心站二楼办公室

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截止日期:2025年2月7日下午5时

1、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拍卖,资产的基本现状、资产结构、保存状况以展示现状为准,竞买人已查看知晓并核实无异议。

2、标的第五年度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3%;标的租赁期限内包含3个月装修免租期,租赁期内实际需收取57个月租金。

3、买受人租赁上述资产不能从事与委托人相同的经营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客票代售、旅游业务、快递、物流服务等。

4、未经过委托人同意,买受人不得将资产全部或者部分转租、分租或出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以承包、联营、**经营等方式将资产全部或部分交由第三人使用。

5、买受人自愿对承租资产进行装修改造(含前期拆除),并自行承担本次装修改造(含前期拆除)产生的一切费用,租赁期内不得以此为由申请减交或缓交租金及其它费用,同时在任何情况下无权以任何理由向委托人主张关于装修改造(含前期拆除)的赔偿、补偿或者到期拒绝返还资产。

6、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买受人如需对承租资产进行装修改造(含前期拆除),须提交装修改造(含前期拆除)方案申请,并交纳装修押金,经委托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买受人对租赁资产的拆除、改造、装修、增加设施不得损害资产的主体结构,不得对相邻资产造成影响。

7、租赁期内,买受人一旦添附不可移动的装修、装饰物,合同到期后则均无偿归委托人所有,买受人不得拆除,并且买受人在任何情况下无权以任何理由向委托人主张任何装修、装饰物的赔偿或补偿。若委托人要求买受人恢复资产原状的,买受人须无条件执行;

有意竞租者****点击查看公司联系咨询、查阅相关资料,领取竞拍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缴纳竞拍保证金,现场踏看请预约!(竞拍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商贸分公司,开户行:****点击查看银行三峡**自贸区支行,银行账号:18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208769)。

委托人联系方式:****点击查看中心站2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139****点击查看0727(高女士)

公司地址:**市环城南路1-2-904号

联系电话:0717-****点击查看646 159****点击查看8318(罗先生)

微信公号:【翰瑞拍卖】

****点击查看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