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招标人:
开标时间:
(**时间)开标地点:
监督单位:****点击查看财务部
推荐第一成交候选人:**市**区祥安货运户(个体工商户)
公 示 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日期,逾期未提交或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质疑联系电话:136****点击查看4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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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