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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药材仓储配送服务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1 | 药材仓储配送服务 | 采购内容:药品、医用耗材及医疗器械的第三方物流配送服务(含仓储、验收、储存、养护、分拣、包装、配送及数据回传) 采购数量:无无 主要功能或目标:供应商直接将药材配送至第三方物流企业库房,由第三方物流企业负责质量验收、在库储存、养护管理、出入库作业、数据回传,并按要求配送到各保障单位。 需满足的要求:1.严格按到货预报收货,核实运输方式、随货同行单,做到票账物相符。2.按GSP标准立即现场验收,加封并标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须拒收并2小时内通知。3.验收合格立即入库,按储存条件仓储,账物相符率100%;同一药品按批号码放,不同批号不得混放。4.按GSP要求开展养护工作,定期汇总分析养护信息;近效期(≤6个月)品种须主动向预警。5.按规定核对出库物资,确保货单相符。6.须按要求提供库房数据,实时或准实时回传,保存不少于3年。 | 详见附件 | 150.00 | 2026年08月 |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