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四季度**市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分级分类动态监管评价结果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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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道路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分级分类动态监管办法》评价标准,对全市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进行评级,现将2024年第四季度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对公示内容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对公告事项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个人反映意见须署名并附联系电话,单位反映意见须加盖单位公章。公示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4月24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联系地址:**市开发大道692****点击查看中心**交通行政审批处226室,邮编:318000,联系电话:****点击查看0980。
****点击查看 2025年4月2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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