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邮寄服务项目(第一包)单一来源采购意向公告

图书邮寄服务项目(第一包)单一来源采购意向公告

发布于 2025-09-02

项目所在地:**省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图书邮寄服务项目(第一包)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图书邮寄服务项目(第一包)
采购内容:图书资料邮寄服务
采购数量:1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将图书资料由**省**市**区邮寄至国内和国外(部分用户为国内偏远村镇、海岛)。
需满足的要求:满足该项目功能目标。该项目为单一来源采购项目,供应商为中国邮政****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
单一来源理由:(1)邮寄服务覆盖范围 当前图书需求用户遍布国内和国外,部分用户为国内偏远村镇、海岛,当前寄递行业除邮政企业以外,其余物流企业邮寄覆盖范围均不能同时满足国内偏远地区和国外地区,无法直接邮寄至用户,无法保证图书资料的时效性。因而,考虑邮政企业**网点多、寄递范围最广、跨境供应链畅通、全年提供服务等特点,结合我部实际需求,国内仅邮政企业满足我部图书邮寄服务要求。 (2)邮政企业区域划分 ****点击查看公司在国内****点击查看公司,按照区域将各个地区的邮****点击查看公司承担负责,该采购内容邮寄起始地点为**省**市**区,中国邮政****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负责该区域的邮政邮寄业务,且符合《中华人民**国邮政法》第八十四条“邮政企业,****点击查看公司及其提供邮政服务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范畴。 (3)邮政法规要求 参照《中华人民**国邮政实施细则》第四条“未经邮政企业委托,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经营信函、明信片或者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以及邮电部关于“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具体内容的规定的通告中明确“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是指以符号、图像、音响等方式传递的信息的载体,具体内容包括:印有‘内部’字样的书籍、报刊、资料”,邮寄图书大部分属于内部资料,因而需要由邮政企业承担该邮寄服务。鉴于项目需求,中国邮政****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能够满足项目采购需求的唯一性,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为保证项目正常开展实施,故按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240.00 2025年09月 一、公示期限 2025年9月1日至9月16日。 二、意见反馈 供应商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实名(包括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书面形式反馈我部,逾期递交的不予接受。 (一)需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1套: 1.意见建议函(格式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二)提交方式: 在公示期内,将上述材料扫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点击查看@163.com邮箱,同时发送提醒查收的短信至项目负责人手机:186****点击查看3369。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点击查看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根据军队采购相关规定,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如公示期满后无其他合格供应商响应,此项目确定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丁助理

联系方式:186****点击查看3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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