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证件邮寄服务采购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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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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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单位: ****点击查看 发布时间: 202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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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厅****点击查看中心证件邮寄服务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点击查看**厅****点击查看中心制发的居民身****点击查看中心直接邮寄到全省各地证件受理点,包括邮费、分拣处理、封装材料等服务,服务期限为一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国家邮政局《关****点击查看机关公文寄递管理的通知》(国邮发〔2015〕1号)文件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国邮政法》第一章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和第六章第五十五条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点击查看机关公文”。邮政企业(指邮政EMS****点击查看公司及其提供邮政服务的全资企业、控****点击查看机关公文寄递的重要职责,居民身份证作为国家法定证件,其重要性、安全性以及记载信息涉密性等要求远胜于一般的国家公文。因此,居民身份证的物流配送应当由邮政企业部门负责,邮政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不得寄递居民身份证。 依据《关于印发**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财采〔2014〕526号)文件要求,按照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7项情形“其他基于技术、工艺或相关部门强制规定等原因,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且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规定,****点击查看**厅****点击查看中心证件邮寄服务项目采购属于上述情形的服务类项目,符合上述规定情况。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惠工东一街34号

三、公示期限

2025-05-13 至2025-05-20(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刘**,孟丽平,高立波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东英换

联系地址:**市**区**中路2号

联系电话:024-****点击查看1503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地址:**市**区北陵大街45-13号

联系电话:024-****点击查看5010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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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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