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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源信息
寻源明细
条款
1 | 付款方式 | 经甲方验收合格,收到乙方全额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经甲方相关授权人员签字确认的供油凭证起,在乙方承诺的账期时间内,甲方完成审核。甲方审核通过后,以转账****点击查看银行帐号按本合同确定的价格进行付款。 |
2 | 所有权和风险转移 | 甲乙双方以指定受油船油管道与供油船输油管联接处之法兰盘为交货点,油品越过交货点的,油品所有权和风险由乙方转移给甲方。 |
3 | 交货方式和费用承担 | 乙方将油品配送至甲方指定的受油船。乙方承担供油船在交货**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围油栏、驳船申报、海事签证等费用;受油船的**杂费由受油船方承担。 |
4 | 质量验收 | 乙方应在供油前提供当批次油品的检验报告(含水分、运动粘度、灰分、残炭、机械杂质、凝点、闪点、密度等)供甲方参考。 |
5 | 质量标准 | 乙方所提供的180#燃料油和船用轻质燃料油DMA必须符合****点击查看船用油品采购框架协议约定的标准。 |
6 | 其他约定事项 | 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点击查看船用油品采购框架协议。 |
7 | 数量验收 | 供油数量以受油船的流量表或舱容表计算供油数量,供油船供应数量作为参考。结算数量以甲乙双方代表确认后的供油凭证的数量为准。 |
质疑澄清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