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西县交通运输局新客运站场地出租价格评估服务项目(询价)询比采购公告

汾西县交通运输局新客运站场地出租价格评估服务项目(询价)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于 2025-03-13

招标详情

汾西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联系人3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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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8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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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87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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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新客运站场地出租价格评估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新客运站场地出租价格评估服务项目

1.2 采购编号:****点击查看

1.3采购人:****点击查看

1.4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 采购项目概况:****点击查看新客运站场地出租价格评估服务。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R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对****点击查看新客运站场地出租价格进行评估,具体内容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2.2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5天之内完成。

2.3 服务地点:****点击查看指定地点

2.4 服务标准:合格。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资产评估资质。

(2)信誉要求: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询价采购项目。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15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时间,节假日休息)。

4.2 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

(1)企业法人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须为本单位人员);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

(4)资质证书原件;

(5****点击查看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打印件);

(7)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采购文件,地点为****点击查看**中心A座20层南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采购公告在《**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8. 其他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渠道:纸质书面方式提出。

(2)接受异议的联系人:王先生

(3)联系电话:0357-****点击查看330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县交通大厦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57-****点击查看330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南街8****点击查看中心B座9层

邮政编码:030021

联系人:谷华、李琨、赵羲、李馨、管涛

电话:135****点击查看9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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