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开发【2025】030号湄洲湾港东吴港区罗屿作业区13号泊位工程及湄洲湾港东吴港区罗屿作业区14号和15号泊位工程增殖放流招标公告

港口开发【2025】030号湄洲湾港东吴港区罗屿作业区13号泊位工程及湄洲湾港东吴港区罗屿作业区14号和15号泊位工程增殖放流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5-09-26

招标详情

福建省罗屿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5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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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3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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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48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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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省, **市

一、招标条件

受****点击查看委托 ,****点击查看对**开发【2025】030号湄洲湾港东吴港区罗屿作业区13号泊位工程及湄洲湾港东吴港区罗屿作业区14号和15号泊位工程增殖放流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国有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389.33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合同包1: 项目名称:湄洲湾港东吴港区罗屿作业区13号泊位工程及湄洲湾港东吴港区罗 屿作业区14号和15号泊位工程增殖放流,采购预算:389.33万元,项目内容:依据湄洲湾港东吴港区罗屿作业区13号泊位工程及湄洲湾港东吴港区罗屿作业区14号和15号泊位工程增殖放流实施计划,在指**域分别实施两个项目的增殖放流活动,交付期/服务期:合同签订后按照放流进度开始实施放流,计划放流时间为2025年10-11月,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同包1:

1.一般资格要求

序号

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应具备《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或《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

3

投标人具有本次采购苗种及其数量相应的亲本数量、育苗设施、生产能力以及技术保障能力,投标人应提供相关声明函。

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即可);或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资信(资金)证明。

5

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承诺函。

6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承诺函。

7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完成(并经验收)1项渔业**增殖放流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验收证明材料(经业主单位盖章的验收表或经公证机构盖章的公证书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函等)。

8

投标文件签字代表即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该代表的授权书,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特定资格要求

无特定资格要求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即日起】到【2025-10-17 00:00:00】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合同包1人民币50元;

获取方式:欲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先通过公e采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在线支付欲参与采购包(合同包)的文件费用,否则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采购文件以加盖代理机构公章的文件为准。供应商如未在平台注册,请先按平台要求进行注册,注册免费,注册后可免费在线预览招标(采购)文件的主要内容,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平台客服电话:400-****点击查看-9899。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10-17 09:00:00】

2、递交方式及地点:本项目采用线上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10-17 09:00:00】

2、开标地点:**市**区**北路31号港务大厦8楼开标室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点击查看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东埔镇罗屿港1号

联系人:郭先生、黄先生

联系电话:0594-****点击查看066

2、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北路31号港务大厦8楼

联系人:洪工

联系电话:0592-****点击查看676

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数量

服务内容及要求

交货期限

服务地点

1

湄洲湾港东吴港区罗屿作业区13号泊位工程及湄洲湾港东吴港区罗屿作业区14号和15号泊位工程增殖放流

1项

依据湄洲湾港东吴港区罗屿作业区13号泊位工程及湄洲湾港东吴港区罗屿作业区14号和15号泊位工程增殖放流实施计划,在指**域分别实施两个项目的增殖放流活动,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中标人应于合同签订后按照放流进度开始实施放流,计划放流时间为2025年10月-11 月

湄洲湾港东吴港区海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