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散货运输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远智海”废钢船)

中远海运散货运输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远智海”废钢船)

发布于 2025-07-24

招标详情

中远海运散货运输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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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5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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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转让底价: 1,902.520000万元
标的所在地区: **省 **市
资产类别: 船舶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5-07-24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5-08-21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中远****点击查看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张陆乐 联系电话:137****点击查看8289
交易机构
业务负责人:王凌智 联系电话:-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点击查看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点击查看部分资产(“远智海”废钢船)
资产类别 船舶 名称 远智海
船长(米) 225 船宽(米) 32.26
型深 19.6 总吨 40473
船体材料 钢质 主机型号 内燃机
标的基本信息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重要信息披露 1、本次评估最终评估值不含有增值税。 2、本次评估未考虑交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例如拆船费、拖航费等其他费用,并不考虑交易过程中会产生的其他税费对于评估结论的影响、未考虑特殊的交易方式和付款方式等对于评估结论的影响。 3、由于船舶长期于海上执行运输作业,不便勘查,评估人员采用了照片等替代方式对该部分设备进行清查。企业提供的照片包括了船体基本状态、部分船用设备,并与评估人员详细交流了船舶历史情况及船用设备情况,本次评估综合认为该清查程序受限不会对本次评估产生重大影响。 4、本报告中的评估结论未考虑资产可能存在的产权登记或权属变更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和税项;未考虑资产评估值增减可能产生的纳税义务变化,也未对资产评估增值额作任何纳税调整准备。
其他披露内容 1、船舶信息: 船名:远智海 船舶种类:散货船 建成日期:2005-09-23 建造地点:****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 总长:225米 型宽:32.26米 型深:19.6米 总吨/净吨:40473/22665 主机种类:内燃机 主机总功率:8990kw 空船重量:12881t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点击查看
注册地(住所) **市**区港前大道南162号904室(仅限办公用途)
经济类型 ****点击查看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点击查看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点击查看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物权标的的情况下,在挂牌公告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的3个工作日内(以到账时间为准)递交交易保证金30万****点击查看交易所****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物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物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交易各方签订《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废钢船买卖合同》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即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2、(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标的,并****点击查看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该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及《废钢船买卖合同》。 (2)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及《废钢船买卖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点击查看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未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及《废钢船买卖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及《废钢船买卖合同》的。 (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点击查看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物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受让方在《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及《废钢船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全部交易价****点击查看交易所****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受让方需在交船当天签署《实体交接船证明》。****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在出具资产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 3 个工作日内,将全额交易价****点击查看银行账户。 5、本项目转让价格为不含增值税。受****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相关规定承担税款,上述税款需在实际交船前的3个工作日内另行****点击查看银行账户,转让方在交船后1个月内将相应的船款发票(可抵扣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给受让方。 6、标的物所存燃料及剩余伙食按现状交接给受让方。 7、交船时间:船舶完成签署《物权交易成交确认书》、《废钢船买卖合同》后完成当前航次任务即交船,具体由转让方选择。 8、交船地点:****点击查看船厂码头泊位、**码头泊位或指定锚地,由转让方选择。 9、送船费用:因客观因素,受让方无法在转让方指定交船地点完成船舶交接的,受让方可向转让方提出申请更换交船地点。在征得转让方同意后,由转让方负责送船至新交船地点。同时,自转让方指定的原交船地点航行至新交船地点期间所产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均视作“送船费用”且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需在实际交船前的3个工作日内结清“送船费用”,上述费用由受让方另行直接****点击查看银行账户。 10、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同时递交书面承诺: (1)同意并接受《交船条件》,详见公示附件。 (2)承诺已详细阅读、****点击查看协会与中国企业****点击查看协会颁布的《关于规范废旧船舶国有产权交易的通知》(中拆船协字[2020]19号),具有或委托由生态环境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备案编号)”和在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上述相关材料在递交受让申请时一并提交作为转让方资格审核的文件。 (3)已充分知晓《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交规划发〔2024〕95号)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船舶拆解资质的相关要求和其所属行业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并在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为本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 (4)承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并自愿接受全部物权转让公告之全部内容,决定受让标的资产;知晓并同意本项目以船舶交付时的现状为准,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或对本次交易提出疑义,否则将视为违约。转让方不做任何承诺,不承担额外的补偿义务。 (5)承诺在拆解过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弃物转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6)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及所有披露之文件;已经了解和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船级记录(无论是否进行勘验),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经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7)已经充分知晓并同意在收到转让方递交的拆解动工通知书之日起对船舶进行拆解。承诺在收到转让方递交的拆解动工通知书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0日完成船舶的拆解工作,协助转让方完成相关补贴申领工作。若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船舶的拆解工作导致转让方无法申领补贴的,转让方有权按本次交易的成交金额(含税)向受让方追索相关经济损失。若该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的损失,受让方还需就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8)本项目受让方如涉及经纪行为,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1、本项目受让方****点击查看交易所缴纳交易服务费人民币1000.00元。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展示时间 挂牌公告期内
展示地点 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 张陆乐
联系电话 181****点击查看8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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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船条件(远智海)(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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