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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园区配套道路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点击查看开发区祥盛路19号
成交价:16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点击查看**园区配套道路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项目 服务范围:****点击查看**园区配套道路-鸠**路工程项目(一期)项日及****点击查看**园区配套道路纬八路(芜铜东辅路--**大道)项目道路建设所需的原材料及标准试验施工过程检测和功能性检测等工程检测。 服务要求:检测项目、数量及频率应满足国家、地方相关规范、规定,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设计、施工需要及招标人要求,项目各阶段验收需要,项目竣工验收及档案移交需要。 服务时间: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完成全部合同检测工作内容为止。 服务标准:所有检测符合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定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汪娇、亢荣凯、汤润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计算,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业绩:1、规划支路(纬三次路-****点击查看中心沟(纬三次路-二横岗沟)明渠改造工程;2、三山区峨桥镇纬二路(**路-经十路)建设工程(含茶**路延伸)工程;3、规划纬十三路工程一期项目。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公告规定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长**路83号
联系方式:0553-****点击查看756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渡春路1号
项目联系人:陈勇
电话:131****点击查看3595
十、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长**路83号
电话:0553-****点击查看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