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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5-08-14
挂牌价:256.482
保证金:元
newcq报名开始时间:2025-08-14
报名截止时间:2025-08-27
项目名称 | **市高浪东路1号两层保税仓库招租 |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
挂牌期限 | 2025年08月14日至2025年08月27日 | |||
出租方名称 | ****点击查看 | |||
招租资产情况 | 房地产类 | |||
房屋坐落地址 | **市高浪东路1号 | |||
房产证号 | 苏(2020)**市不动产权第****点击查看463号 | 土地证号 | —— | |
房屋面积(㎡) | 17072.8 | 土地面积(㎡) | 27917.6 | |
招租面积(㎡) | 8400.0 | |||
房屋用途 | 工业、交通、仓储 | 土地性质 | 出让 | |
其他 | ||||
招租用途 | 仓储 | |||
招租底价 | 256.482万元/年 | 租金年递增率 | 每三年递增5.7689% | |
招租期限 (年) | 5 | |||
特别事项 | 1、本次招租标的目前仍在承租使用中,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拟行使优先承租权的应当报名参与本次招租程序,递交交易保证金,在**产交所内行权,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2、物业费2元/平/月。 | |||
承租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誉;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意向承租方须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在公告期满日16****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账户缴纳意向承租保证金人民币26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被确定为最终承租人的意向承租保证金在其支付了首期租金或履约保证金后申请原额返还;其他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的意向承租保证金在最终承租人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3、承租人承租期间须缴纳一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租金每三个月一付,先付后用。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须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之内支付完成。履约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无息退还。若承租人存在违约行为的,出租方有权在扣除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后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4、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并接受房屋的现状情况。承租人根据使用需求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的规定自行评估房屋是否满足使用要求,涉及垃圾清理、下水管道疏通、电气、弱电、消防、暖通系统等设备设施的更换和改造、附属物添加等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承租人自行办理和承担,具体现状条件以现场实际交付为准。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装修方案须经出租单位决策同意后方可实施;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人装修工程不得改变标的房屋的原始建筑结构。 5、租赁期间涉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费、网络通讯费、卫生保洁费与租赁相关的费用等)由承租人承担。 6、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务必做好安全工作。 7、承租人不得将标的房屋对外转租、分租。 8、承租期满后,承租人退租撤场时,不得擅自带走归属出租方的家电、家具等物品。 9、租赁合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上级部门需收回标的房屋、房屋征收等原因造成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出租方应及时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应无条件接受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若征收补偿政策内含有内部装修补偿,承租人可主张其投入资金进行装修的补偿权利,并以相关机构、部门实际评估价值为准,出租方不承担承租人其他损失,承租人不得向出租方主张装修损失以外的其他权利。 | |||
其他说明 | 1、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2、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承租人。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所交纳保证金,先****点击查看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付至出租方。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在出租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承租人后,未能在十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⑤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规则规定的其他违规违约情形。 4、意向承租方应按公告要求,在挂牌期间内通过点击“正在报名”按钮进行线上报名,将下述材料准备好后上传到系统里,并缴纳保证金: 企业 (1)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3)授权委托书以及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的,此项材料无须提供); (4)《承租举牌申请书》(见附件,填写信息并盖章); 个体工商户 (1)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 (2)经营者身份证(正、反面) (3)《承租举牌申请书》(见附件,填写信息并盖章) 自然人 (1)身份证(正、反面) (2)《承租举牌申请书》(见附件,填写信息并签字) 5、交易服务费收****点击查看发改委文件执行。 | |||
联系方式 | 出租方 | 交易机构 | ||
联系人 | 张经理 | 联系人 | 孙经理 | |
电 话 | 0510-****点击查看1522 | 电 话 | 0510-****点击查看93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