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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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等有关规定,我局查处的下列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件,相关执法文书无法通过直接、留置、邮寄等方式送达,现依法予以公告送达。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知情权、监督权,我局已通过**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网站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当事人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案件相关信息。请涉案当事人见公告后,到**市****点击查看支队违章处理窗口(地址:**市**区北环大道7008号通业大厦南塔一楼,电话:****点击查看7904)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件法律文书一览表(****点击查看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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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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