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关于征集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单位)纳入项目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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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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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内各企业:

为加快构建我区跨境电商完整产业链和生态圈,提升电子商务**业态,积极树立典型、推广先进经验,现征集发展规模大、基础条件好的跨境电商企业纳入我区跨境电商示范企业(项目)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入项目库类型

(一)平台类:在电子商务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法人。

(二)应用类:应用电子商务开展网络营销、推广、销售等业务的传统企业。

(三)服务类:为开展电子商务业务企业提供配套服务的企业。主要业务有直播服务、信用认证、代运营托管、广告宣传、信息发布、网站设计、摄影拍照、在线支付、物流配送、在线客服及售后保障等专业服务。

(四)上述三类之外的其它电子商务企业。

二、纳入项目库示范企业具备条件

(一)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二)遵守《中华人民**国电子商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三)企业通过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的,依法取得相关行政许可。

(四)企业自有电子商务平台,须通过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取得 ICP 证号。开展互联网信息增值服务, 须提供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五)企业重视电子商务,有相关组织机构和人员发展规划、资金保障和管理制度等。

(六)企业资质与合规性。

1.需在**省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于在境外开展业务的企业,还需在项目所在国(地区)依法注册或办理合法手续,并确保合同或**协议已生效。

2.近三年来(设立未满三年的企业自设立之日起)企业未因财政、财务违规行为受到县级以上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处理处罚,且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七)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应用电子商务1年以上,并在本地区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具有较高知名度、影响力和良好的发展前景。

(八)企业诚信经营、规范服务,重视安全生产经营,近3年无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全事故。

请辖区各电商企业接到通知后,将项目库电子商务企业基本信息征集表于6月30日下午下****点击查看投资促进局商务科。电子版发至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纸质****点击查看管委会752房间。

联系电话:0374-****点击查看701


附件:项目库电子商务企业基本信息征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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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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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库电子商务企业基本信息征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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