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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点击查看集约送达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2月25日 13:17 |
预算金额 | ¥3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任国俊、王敏、潘少祖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5****点击查看8769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路99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1-****点击查看0178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星耀路滇池星晨15-6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5****点击查看8769、0871-****点击查看7969 | ||
附件: | |||
附件1 |
采购人:****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集约送达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进一步满足法律文书送达需求,提高审判效率、节约诉讼成本,提高送达时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点击查看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点击查看法院****点击查看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点击查看法院实施的通知》以及国家邮政局《****点击查看法院法律文书特快专递业务的通知》文件的有关精神,****点击查看法院诉讼文书送达工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3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点击查看法院****点击查看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法释[2004]13号)其中的第一条、第二条明确表示了法律文书专递的依据及法律效力,此项服务属于特定服务,符合《****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 号】第二条第 (一)款第 7 项:“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之规定,本项目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点击查看作为本次项目的供应商。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区**路355号南窑通信枢纽大楼
2024-12-26至2025-01-02
其他: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点击查看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市**区**路998号
联系电话:0871-****点击查看0178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地址:**市**区华**路130号4006-4009室
联系电话:0871-****点击查看6099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市**区星耀路滇池星晨15-6号
联系电话:155****点击查看8769、0871-****点击查看7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