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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市**区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点击查看商务厅****点击查看财政厅《关于印发〈支持**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集聚区(培育区)建设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川商财〔2025〕42****点击查看商务厅****点击查看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集聚区(培育区)申报工作的通知》(川商财〔2025〕46号)要求,现面向社会征集符合条件的相关项目。
一、项目重点支持方向
(一)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围绕满足产业链企业共性需求,支持集聚区(培育区)打造交易服务、信息服务、融资租赁服务、营销展示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提升产品展示、交易结算、信息发布、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基本功能,完善配套设施建设,为产业链企业提供高品质、多样化服务。
(二)支持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推动重点产业数字化转型,建设“数字+”生态体系,大力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围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商品交易市场、****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基地等数字化改造;围绕满足多样化、高品质生活需求,支持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家政等行业数字化提升,丰富消费场景。
(三)支持产业创新融合发展项目。推动制造业服务化,聚焦制造业全产业链,支持工业设计、检验检测、知识产权、人力**、数据服务、品牌运营、售后管理等项目;提升农业流通服务水平,支持完善农产品贸易流通体系;促进商文旅融合发展,支持“商业+文旅”有机融合,建设高品质步行街(美食街)、老字号集聚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等。
二、项目建设要求
申报项目包括新开工项目和续建项目,建设周期在2024年11月—2026年10月期间。申报项目需提供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批复、规划、土地、环评、能评、施工许可、招投标等,以及项目投资凭证、项目建设进度等相关材料。
三、项目补助方式
项目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补助资金比例不得高于项目实际投资总额的30%,单个项目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800万元,同一经营主体补助最高不超过800万元,最终实际补助比例及金额根据全区项目总体情况进行确定。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1.项目实施主体在**区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
2.两年内未享受过同级财政资金补助。
3.项目企业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联合奖惩”栏目“失信黑名单”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采取自愿原则申报,并承诺对所申报的项目实施负责。
(二)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主体填写《2025年省级高质量发展集聚区(培育区)项目申报表及承诺书》(附件),签字盖章后于2025年9月30日18:00前报****点击查看初审。过后不再受理任何申报材料的报送、增补和修改。
联系人:刘晓玉,电话:188****点击查看6044,邮箱:****点击查看06490@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2025年**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集聚区(培育区)项目申报表及承诺书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