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步乡村宜居新城综合提升项目(二期)-农丰村圩区整治提升项目勘察设计

百步乡村宜居新城综合提升项目(二期)-农丰村圩区整治提升项目勘察设计

发布于 2025-09-22

招标详情

浙江百步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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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步乡村宜居**综合提升项目(二期)-农丰村圩区整治提升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百步乡村宜居**综合提升项目(二期)-农丰村圩区整治提升项目****点击查看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507-330424-04-01-421390)批准开展前期工作,建设资金由自筹,招标人为****点击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设计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县百步镇农丰村。

2.2建设规模:农丰村圩区总面积约3.00km2,**堤防约1.65km,堤防配套设施有落河缺、河埠等;**口门建筑物7座;圩区 建设自动化控制1项;圩区建设标准化工程1项。

2.3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的项目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概算调整)、项目报批、必要的工程勘察和测量工作,以及前期咨询服务等,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当由设计单位配合的服务工作。

2.4设计周期:按项目实施内容,接到委托人通知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以项目实际申报周期为准。

2.5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行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22日9时00分至2025年10月9日14时00分,请各投标人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区)(https://haiyan.****点击查看.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 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5000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9日14时00分,地点为百步****点击查看书店斜对****点击查看办公室停车场集装箱)。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市公共**交易网(**)(https://jxszwsjb.****点击查看.cn/col/col****点击查看744066/index.html)、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区)(https://haiyan.****点击查看.cn/)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区)(https://haiyan.****点击查看.cn/)登录入口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开发区(百步镇)百顺路1号 地址:**县武原街道长潭路183号文庭苑1号楼

邮编: 314312 邮编: 314300

联 系 人:朱工 联 系 人:黄侃赟

电话:0573-****点击查看6709 电话:0573-****点击查看8587

传真: / 传真:0573-****点击查看8587

2025年9月22日


附表: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营业执照

具有有效的企业****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2

资质等级

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3

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水利行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

4

省外进浙备案证明

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点击查看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审核通过网页截图。(提供复印件)

5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

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点击查看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资质等级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可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纸质证书复印件或以带二维码的电子证书打印件代替。

3、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没有被限制投标和“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等相关资料。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