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该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原计划工期为:33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10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6年09月10日
因工程量清单编制原因,在资格预审结果公示结束时,未及时发布后审招标文件,无法在原定计划开工日期前完成招标工作,因此需对计划开竣工日期进行变更。
现变更为:
计划工期:32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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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