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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高速公路项目35KV及以下电力迁改和永临结合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关键内容公开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概况
**至**高速公路起点城赵枢纽接榆祁高速(S60)和京昆高速(G5),主线K23处设开柵枢纽连青银高速(G20),经过**市**,**市**县、**县、**区,终点**东枢纽与**环城高速相接(连通青银高速)。本路线为东西走向,全长96.362公里,其中特大桥4.3公里/3座,大中桥15.8公里/56座;特长隧道17.4公里/3座,长隧道1.1公里/1座,短隧道3.3公里/7座;互通式立交7处(枢纽互通3处+落地互通4处)、服务区2处、停车区1处、养护工区2处、隧道管理站2处,****点击查看中心1处。
本次招标包含35kV线路迁改6处、10kV及以下线路迁改36处、10kV临时用电56处、10kV正式用电7条线路。
改造35kV线路8.42公里,改造10kV线路5.56公里,**10kV线路126.03公里,改造0.4kV线路3.36公里。具体工程概况如下:
(1)35kV线路迁改6处:改造35kV线路8.42公里。
(2)10kV及以下线路迁改36处:改造10kV线路5.56公里,改造0.4kV线路3.36公里。
(3)10kV临时用电电气部分128处(含123处箱变及5处环网柜)
(4)10kV临时用电线路56处:**10kV线路长度30.6公里。
(5)10kV正式用电7条线路:**10kV线路长度95.43公里。
1.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标段范围内的勘察设计、设计文件汇总、概算、预算文件编制及其评审阶段的配合和完善工作。
1.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
二、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2.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备:
(1)设计资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勘察资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2业绩要求:
近五年(2020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电力工程设计业绩。
2.3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承担过1项电力工程设计业绩。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5.2对招投标造成影响的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2.5.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2.5.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2.6信誉要求:
2.6.1凡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建设市场的设计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6.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3年(2022年8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
2.6.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名称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最终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较早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点击查看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点击查看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d.若****点击查看银行保函形式提交,开具保函的金融机构、担保公司均满足要求。 (4)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9)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0)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一致,如企业名称有变更的,应提供变更记录或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复印件。 (11)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所列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 (12)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所列情形。 (13)电子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4)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电子签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最终)投标限价及分项最高(最终)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电子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所列情形。 (8)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除外)、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附录1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附录2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附录3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附录4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 |
2.2.1 | 分值构成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5分 主要人员: 30分 单位业绩: 20分 履约信誉: 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价的确定: 有效评标价=第二个信**标现场未被宣布为无效投标的投标报价函文字报价 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所规定情况的投标文件,应做投标无效处理,其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不参与任何计算。 (2)确定最终控制价上限G2 第一个信**标现场随机抽取投标控制价上限的下浮系数X1。 (X1为0.5%、1%、1.5%、2%、2.5%、3%六个数值中的一个)。 最终控制价上限G2=G1×(1-X1) G1=各标段最高投标限价(含暂列金额)。 如投标人评标价高于本标段的G2,则视其为超出招标人的支付能力,将不再参与后续任何计算,按投标无效处理。 (3)确定理论成本价LC 所有不高于G2的有效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50%(当有效评标价有5个及以上时,应去掉其中的最高值和最低值)与G2的50%相加后,乘以成本价系数Z(Z=0.85)所得数值为该标段的理论成本价。 LC=(0.5×G2+0.5×SP1)×0.85 SP1——该标段所有不高于G2的有效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评标价有5个及以上时,应去掉其中的最高值和最低值) (4)确定评标基准价JZ 评标基准价=[最终投标控制价上限×加权系数+有效评标价算术平均值×(1-加权系数)]×评标基准价系数 式中:加权系数(X2)应从0.3、0.35、0.4中选取,评标基准价系数(X3)应从0.96、0.97、0.98、0.99中选取,均由投标人代表或现场监督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有效评标价指介于理论成本价(含)与最终投标控制价上限(含)范围内的评标价。当有效评标价数量大于5时,应去掉其中的最高和最低值,再进行有效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计算。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35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勘察设计思路 | 10分 | 基本分为6分。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思路准确,对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建设条件认识合理,总体设计思路明晰、清楚,设计方案合理可行,最高加4分 | ||||||||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0分 | 基本分为6分。 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准确,对策措施明确、合理,各项对策措施合理可行,最高加4分。 | |||||||||||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10分 | 基本分为6分。 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工作方案及工作量完整、合理,勘察设计计划安排合理、详尽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最高加4分。 | |||||||||||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5分 | 基本分为3分。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具体、合理,投标人通过质量体系认证,勘察设计周期的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勘察设计安全保证措施合理、可行,最高加2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 30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30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得18分, (2)作为项目负责人每增加1项电力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加4分,最高加12分。 |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E2。 其中: E1=0.2,E2=0.1。 评标价最高得分为 10 分,最低得分为 0 分。 | ||||||||||
2.2.4(4) | 其他因素 | 业绩 | 20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12分; 2、投标人近5年(2020年8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每增加1项电力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加2分,最高加8分。 | |||||||||
履约信誉 | 5分 | 信用等级 | 5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得3分; 2.按照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诚实守信名单记录进行加分,标准如下: (1)近五年(2020年8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有两年诚实守信名单记录的,加2分; (2)近五年(2020年8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有一年诚实守信名单记录的,加1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评标办法正文第3条部分条款内容细化如下: 第3.1.1项内容细化为: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若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 第3.2款内容细化如下: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进行评分。每个投标人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各****点击查看委员会全体成员的对应分项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点击查看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时不去掉最高和最低分),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补充3.6.3依据晋交建管发〔2024〕433号“****点击查看运输厅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不同投标人间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投标报价、项目管理成员等实质性内容存在一致; (二)电子投标文件记录的MAC地址相同; (三)投标文件的下载、制作、记录、上传IP地址等信息出现任一相同情况;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来源为同一单位或者账户的; (五)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费用补偿的; (六)不同投标人的CA数字证书混用的; (七)其他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被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第3.9款内容细化如下: 3.9 评标结果 3.9.1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10在对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并经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則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D。
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第二个信**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 ****点击查看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 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 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 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 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 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 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 提供虚假的业绩;
d.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点击查看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点击查看委员会的要求。
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四、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备: (1)设计资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勘察资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
近五年(2020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电力工程设计业绩。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最低要求 |
1、凡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建设市场的设计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3年(2022年8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4、满足投标人须知正文中1.4.4之规定。 (投标人如未如实填报,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最低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承担过1项电力工程设计业绩。 |
“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正文中的未尽事宜,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评标办法前附表是对评标办法正文的补充和细化,应对照评标办法正文中同一编号的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如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时,以前附表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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