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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顺利完成《**省邮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我局计划采购《条例》修订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支撑《条例》修订工作。根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需公开遴选《条例》修订项目承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预算:25万元
(二)项目任务:
1.开展调研。组织开展省内外调研,了解兄弟省份邮政快递行业立法的先进经验,收集有关材料,形成调研报告。
2.立法论证会、协调会和座谈会。根据立法工作程序,组织《条例》修订的立法论证会、协调会和座谈会,听取专家、政府相关部门、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并汇总整理有关会议材料。
3.修改完善《条例(修订稿)》。根据相关专家、政府相关部门和行政相对人的意见,依据上位法,参考相关政策文件,对《条例(修订稿)》进行修改完善,直至通过审议。
4.进行新修订的《条例》的宣讲。根据条例修订工作安排,拟定《条例》宣传工作方案,派出讲课老师,就修订通过的《条例》开展宣讲活动。
5.《条例》修订过程中的其他必要工作。
二、申报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和要求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机构或其他合规机构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包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咨询公司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专业组织或机构。本次选聘不接受个人申请。联合申报单位必须明确课题实施的牵头单位、课题负责人以及管理模式,签订共同申请协议,明确规定各自承接的工作和责任。
(二)负责人基本条件和要求
1.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实践积累,从事相关领域研究五年以上。
2.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接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负责实质性研究工作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课题。
3.过去三年内在申请和承接的各项课题或项目中信用良好。
4.从事过地方性法规、规章或邮政领域政策、规划文件的起草工作的优先。
三、申报联系方式
地址及邮编:**市**区含光路邮电北巷22号 ****点击查看(508房间),710068
联系人:马卡
电话:029-****点击查看2121、180****点击查看4155
传真:029-****点击查看2120
邮箱:****点击查看@qq.com
三、申报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承接单位。我局将对申报单位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单位进入择优评审阶段,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判,择优确定承接单位。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未在规定时间报名、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点击查看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