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企业详情 >相似采购商 >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招标公告 **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E37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8647(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关于**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市朱桥镇、金城镇 2.2 建设规模:5.24万亩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设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专家评审。 (2)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11月5日,竣工时间2026年11月30日。其中要求2025年12月31日前,施工进度达到50%,2026年6月30日前,施工进度达到80%;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2025-10-26计划竣工日期:2026-11-30 2.4 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标准以及招标人的目标成本等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施工过程中采购的材料、货物、设备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3)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整个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的优化、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图审、施工期间的技术支持及相关后续服务、竣工图的编制、上图入库等;(2)采购及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与工程各专业相关的设备及材料的采购、竣工验收、档案移交及质量保修等。 2.6 公告截止时间:2025-10-05 2.7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市朱桥镇、金城镇,主要包含以下内容: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地力提升等工程,总建设面积为5.24万亩,其中朱桥镇项目区建设面积为4.29万亩,包含**3.10万亩、改造提升1.19万亩;金城镇项目区建设面积为0.95万亩,包含**0.08万亩,改造提升0.87万亩。项目现场情况、交通运输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可自行现场踏勘。2.8 保修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1)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 (2)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或水利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中(含预中标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拟用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发生变更或更换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投标人须以PDF格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组所有人员的社保信息(须附“验真码”或社保缴费证明的网址、用户名和密码)。 3.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揽过1项高标准农田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合同额≥1亿元)。 3.5 其他要求:/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家; (2)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系统内报名、标书制作及上传,全部以牵头人为准;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7 信誉要求:投标人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依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该报告作为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内容,在开标现场公示。留存方式:由招标人审核后备案】。3.8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5%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联合体协议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45%,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70%。注:接受联合体协议的中小微企业与牵头人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否则其中小企业承担比例不予承认。【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促****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30日 21:30至2025年10月05日 21:30(**时间),登录“**公共**交易网(****点击查看)/**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点击查看.cn/)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ml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4.3 开标时间与地点:2025年10月21日 09:00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第3开标室 4.4 本项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1日 09:00,地点为:****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第3开标室。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 并根据**市公共**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http://ggzyjy.****点击查看.cn/xzzx/index.jhtml) 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5.4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同时在**市公共**交易网、**省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 7.1 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7.2 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参与开标活动。7.3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工作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281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7.4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本公告下方“提出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提出(详见联系方式)。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招标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8.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