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120新华大道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补遗公告

省道S120新华大道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补遗公告

发布于 202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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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交通运输综合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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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包)名称 公告性质
省道S120**大道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省道S120**大道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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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省道S120**大道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于2025年4月3日同时****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省公共**交易平台、**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招标公告。截止至2025年4月11日,有潜在投标人在网上提出了疑问,现以补遗书形式发布答疑:

问题一:招标文件中招标范围及规模描述“起点在梧村与仲恺大道相接、桩号为K116+248,终点在宏村与联发大道相接、桩号为K110+157,路线呈南北走向,全长6.091公里”,起点桩号大于终点桩号,与传统道路设计习惯不符,投标文件的技术建议书桩号是否必须与招标文件描述一致。能否调整为“起点在梧村与仲恺大道相接,终点在宏村与联发大道相接,路线呈南北走向,全长6.091公里”,桩号标注不做要求,但项目全长及规模需一致。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本招标文件中的项目规模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容,招标范围及规模描述中的桩号为管养桩号,本项目设计桩号为K0+000至K6+091。

问题二: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 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 资质,请问【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是否满足勘察资质要求

答:仅提供【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不满足勘察资质要求,还需提供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经研究,招标文件第3页-投标人资格要求-第1点和招标文件-第22页-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中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修改为【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以上)】。

问题三:P9页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120日,与P30页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相矛盾,请明确投标有效期。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若本补遗书所述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本补遗书通****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点击查看

2025年4月14日

附件(1)
“省道S120新华大道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补遗书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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