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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普法、执法宣传教育、引导,树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良好形象,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促进交通运输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我单位近期拟通过公开比选进行“2025年普法宣传物品制作项目”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5年普法宣传物品制作项目;
(二)采购金额:10万元以内;
(三)履行期限: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备承接本项目应具备的能力及资质,能够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相关业务。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税收****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申请人提供承诺函。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供应商确定办法
****点击查看将对符合上述资格条件、且质量和服务都满足要求的申请人所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分,以综合评分高者为中选人。
若最高评分出现两家或以上申请人的得分相等,则比选报价低者中选,若比选报价仍相同,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最终中选人。
四、采购废除条款
(一)对本采购公告实质响应的申请人或符合专业条件的申请人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因重大变故,采购项目被取消的。
五、报名材料提交
有意参与者,请于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3日(工作日期间,每日的9:00至12:00,14:00至17:00),携带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报名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无需委托书)及比选申请材料(比选材料要求详见附件、外包装须附联系方式),并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点击查看报名参与,逾期不再受理。
六、比选会议时间及地点
具体比选时间及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七、联系方式及地址
(一)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 0871-****点击查看7841。
(二)地址:****点击查看316室(**市**区滇池路阳光中路6号)。
八、其他事宜
本次采购公告在****点击查看的主管单位——****点击查看运输局官网发布。我单位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点击查看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