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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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条例》、《**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等有关法律及规定,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的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超过有效期的属于无效证件。以下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的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超过有效期且未提出换证,现依法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60天。公告期内,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点击查看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双**街858号三楼E36-39窗口)提出换证申请。公告期满后,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仍未提出换证申请的,我局将集中注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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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