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设备、计算机设备等物资采购(二次)招标变更公告(第二次)(2025-JQ02-W1212(1))

仓储设备、计算机设备等物资采购(二次)招标变更公告(第二次)(2025-JQ02-W1212(1))

项目所在地:**

我部于2025年09月05日 发布了2025-JQ02-W1212(1)仓储设备、计算机设备等物资采购(二次)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对部分内容进行澄清

更正内容:


1.将“专用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二、技术要求——1-5 标的名称:拣选工作站(缓存货架)”、“专用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二、技术要求——1-9 标的名称:操作系统”、“专用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二、技术要求——1-10 标的名称:数据库管理系统”、“专用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二、技术要求——1-11 标的名称:服务器”、“专用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二、技术要求——1-14 标的名称:网络交换机”相关条目中“可提供承诺”的描述明确为“投标单位提供承诺”。

2.将“专用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二、技术要求——1-12 标的名称:料箱称重检测”的“提供国家认证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投标货物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或制造商公开发布的随产品出售一并提供的产品规格表、产品说明书”修改为“投标单位提供承诺函”。

3.将“专用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二、技术要求——1-15 标的名称:无线AP”、“专用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二、技术要求——1-16 标的名称:多功能手持机”中“提供承诺函”表述明确为“投标单位提供承诺函”。

4.将“专用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二、技术要求——1-7 标的名称:仓储管理系统(WMS)”、“专用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二、技术要求——1-8 标的名称:仓储控制系统(WCS)”中的“投标供应商对产品或功能接近的同类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软件和知识产权注册相关证书)”由“★”关键技术指标参数改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

5.将“专用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二、技术要求中要求提供承诺的,修改为“投标单位提供承诺函”。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质疑文书内容及要求 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质疑事项和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 2.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必须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质疑函由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必须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3.供应商应当在规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的形式和内容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质疑受理单位书面告知,质疑供应商应当一次性进行补正。 二)质疑不予受理情形 1.质疑供应商未参与质疑采购项目(潜在供应商对其已依法获取的采购文件的质疑除外)。 2.质疑供应商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 3.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的质疑期限。 4.提交的质疑材料不符合质疑文书内容的要求。 5.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供应商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 6.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在规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三)评审专家评分判定依据 对于采购文件明确需提供证明材料的技术要求响应和商务条款响应,如证明材料能够佐证偏离表中响应内容,则按偏离表中响应内容进行打分;如证明材料不能佐证偏离表中响应内容,则视为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按照无证明材料进行打分。

2025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