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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印发**市2025年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农计财〔2025〕24号)、《关于印发**市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农函〔2025〕1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区域实际,现向社会公开遴选2025年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回收作业主体,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范围
1、本行政区农业生产所产生的废弃农膜定点回收、分类打包、储存转运、无害化处理等环节服务工作。
2、本区农业重点覆膜区域的镇办,科学选址设立农膜回收网点,并对镇办回收网点进行规范管理。
3、在本区域内至少有一个符合要求的临时集中堆放场所,有固定防渗场地、专人负责、规范台账,并对回收台账、回收环节的真实性负责。
4、回收待处置的废旧农膜应打捆堆放,不得有随风飘移或随雨水冲走现象,不得随意填埋或焚烧。
二、资质条件
1、注册有效相关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信用和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回收服务能力,具有地膜处置资质和能力,不具备处置资质的,需委托有资质的企业处置,并提供相关资料。
4、能够主动与辖区镇(街道)、村组、种植主体、回收网点对接,地膜回收面积有保证。
5、企业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保证安全生产,自愿接受区农业农村部门监管,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行业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参照公示的实施方案。
四、遴选办法
项目实施主体的遴选坚持自主申报、区级审核、网上公示的程序。
五、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10月9日(工作日内)。
2、报名地点:****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1014办公室。
3、资格审查:具备条件的申报主体携带营业执照、地膜存放场地照片、运输机械、从业人员花名册等,有其它可佐证企业能力材料可一并报送。
六、报名方式、联系人及电话
请有意向的企业、**社等****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我局审核后,及时将遴选结果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回收作业主体。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下午6时截止,逾期视为无效申报。
联系人:郭厚勇
电 话:0919-****点击查看260
地 址:锦**城综合楼10楼1014室。
附件: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