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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照有关规定要求,现将****点击查看加能站成品油公路运输项目第8、11、12标段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8标段:
成交候选人:****点击查看 响应折扣:97.22%;
第一后备成交候选人:**省****点击查看公司 响应折扣:100%;
后备第二成交候选人:****点击查看**公司 响应折扣:94.44%。
第11标段:
成交候选人:****点击查看 响应折扣:98.61%;
第一后备成交候选人:****点击查看公司 响应折扣:100%;
后备第二成交候选人:**市****点击查看公司 响应折扣:85%。
第12标段:
成交候选人:**省****点击查看公司 响应折扣:100%;
第一后备成交候选人:邵****点击查看公司 响应折扣:91%;
后备第二成交候选人:**市****点击查看公司 响应折扣:95%
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3日。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并现场递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须署实名、附有异议人有效联系方式、基本事实和相关材料。
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响应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4日内向有关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于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先提出异议的投诉,有关部门在受理投诉时另要求投诉人递交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其他有关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采购人:****点击查看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9****点击查看9790
地址:**市**县东升路8****点击查看酒店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人:车先生(项目负责人)、吴先生
电话:0731-****点击查看5781/****点击查看2202
地址:**市**区三一大道500号马栏山公寓综合楼
异议受理机构:****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管理部)
电话:0731-****点击查看2396
地址:**市**县东升路8****点击查看酒店
监督机构:****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办公室)
电话:0731-****点击查看5037
地址:**市**县东升路8****点击查看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