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
我部于2025年09月05日 发布了****点击查看仓储设备、计算机设备等物资采购(二次)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25-09-05,更正为:2025-09-19。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5-09-12,更正为:2025-09-26。
原公告的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09-26 08:30:00,更正为:2025-10-09 08:30:00。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9-26 09:00:00,更正为:2025-10-09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9-26 09:00:00,更正为:2025-10-09 09:00:00。
1.将“专用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二、技术要求——1-5 标的名称:拣选工作站(缓存货架)”、“专用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二、技术要求——1-9 标的名称:操作系统”、“专用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二、技术要求——1-10 标的名称:数据库管理系统”、“专用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二、技术要求——1-11 标的名称:服务器”、“专用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二、技术要求——1-14 标的名称:网络交换机”相关条目中“可提供承诺”的描述明确为“投标单位提供承诺”。
2.将“专用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二、技术要求——1-12 标的名称:料箱称重检测”的“提供国家认证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投标货物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或制造商公开发布的随产品出售一并提供的产品规格表、产品说明书”修改为“投标单位提供承诺函”。
3.将“专用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二、技术要求——1-15 标的名称:无线AP”、“专用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二、技术要求——1-16 标的名称:多功能手持机”中“提供承诺函”表述明确为“投标单位提供承诺函”。
4.将“专用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二、技术要求——1-7 标的名称:仓储管理系统(WMS)”、“专用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二、技术要求——1-8 标的名称:仓储控制系统(WCS)”中的“投标供应商对产品或功能接近的同类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软件和知识产权注册相关证书)”由“★”关键技术指标参数改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
5.将“专用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二、技术要求中要求提供承诺的,修改为“投标单位提供承诺函”。
注意:具体修改内容详见最新版招标文件,前期已领取过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需重新领取。
其他内容不变
2025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