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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项目概况:
曲港高速二期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修建,路线全长85.013km,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27.0m。我部承建路基段:K145+101-K161+380段共16.37Km,路面段落:K145+793-K162+640段共16.847Km,,其中路基包括一个互通区、一个服务区,分别是**北枢纽互通、****点击查看服务区;路面包括两个互通区、一个服务区,分别是**北枢纽互通、****点击查看服务区、南大港互通,路基段共计19座桥梁,其中主线桥3709m/14座,匝道桥594.52m/4座,**105m/1座;涵洞30道,通道11道,圆管涵21道,钢制波纹管4道,管线交叉12道,灌溉套管6道。本标段合同造价为15.74亿元,暂定合同工期24个月。
2.2本次招标范围:
序号 | 使用单位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 | 暂定交货周期 | 交货地点(实际详细交货地点) | 技术指标 | 备注 |
1 | ****点击查看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港段土建五合同项目 | 硅灰 | S85级 | 吨 | 2426 | 2025年10月 | **省**市**市曲港高速5标项目1#、2#拌合站 | GB/T 51003-2014《矿物掺合料应用技术规范》、GB/T 27690-2023《砂浆和混凝土用硅灰》 | |
招标人要求: 4、履约担保:在签订合同前,****点击查看银行转账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暂定合同价款的2%作为第一阶段履约保证金(不超过100万元)。在甲方与乙方办理中期结算时,甲方扣留当期结算含税价款(扣除当期永久性扣款后)7%作为第二阶段履约保证金。 7、支付起点及支付比例:(1)支付起点:甲方自结算款项达到5万元时开始向乙方支付,在办理结算过程中,保持该固定额款项不予支付,供货结束时将该固定额款项一次性支付; (2)中期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当期结算发票后, 30天内支付80%款项、 60天内支付至93%款项。(7%作为履约保证金扣除)。乙方供货完毕且办理完最终结算后,甲乙双方签订《物资结算协议》,总含税价款3%的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甲方在60日内返还乙方剩余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中间结算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 8、验收方式:以甲方现场过磅且质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若甲方现场过磅重量与乙方材料出厂过磅单重量之差在±3‰以内,以乙方出厂过磅单重量为准。若超出±3‰范围,由双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点击查看监督局检验合格且距离卸货地较近的公磅处进行),复磅数量与乙方出厂过磅单重量之差不超过±3‰范围,则以乙方出厂过磅单重量为准;若超出±3‰范围,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费用由责任方承担。质量标准和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甲方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9、其他要求供货能力必须满足需方项目施工需要,因投标人不能按时供货导致的工期延误等损失由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表示已充分接受招标人对地区位置、规格型号及采购数量、质量要求的所有约定;且已足够了解各项风险和义务。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业绩的生产商或有生产商授权代理的经销商。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生产能力要求:硅灰生产商或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厂家需具有正常生产能力,且能满足项目日常需求,有符合国家规定的配套生产设备,且应具备相应的仓储、运输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本行业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人施工技术及供应要求。
3.3质量保证能力:供应物资的质量标准和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具体要求,符合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的具体标准为:GB/T 51003-2014《矿物掺合料应用技术规范》、GB/T 27690-2023《砂浆和混凝土用硅灰》。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不存在违法违规和其他不良行为,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点击查看.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点击查看.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在交融智链系统被招标组织人上级单位或招标组织人列入管控名单或者黑名单供应商按废标处理。
3.8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建设市场的供应商按废标处理。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9月28日11时00分至2025年10月6日11时00分(8天)(**时间,下同),登录交融智链系统http://ec.****点击查看.cn完成报名参与。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28日11时00分至2025年10月6日11时00分(8天)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整标(售后不退)。投标人在售标结束前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如下指定账户,不接受其他方式交纳,汇款时必须在摘要或者转账汇款的描述中注明为:****点击查看曲港高速5标硅灰采购标书款(请务必按此要求备注),并将银行回执单扫描件于2025年10月6日10时前发送至:****点击查看@qq.com 邮箱(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邮件命名为:投标单位名称+****点击查看曲港高速5标硅灰采购标书款,投标人须在网上点击参与,然后及时联系招标组织机构下载招标文件。
标书款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标书费收款账户:****点击查看
账号:61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52500412
开户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路支行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点击查看工程局有限公司”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点击查看工程局有限公司”为**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点击查看工程局有限公司”为**单位需进行**意向申请,申请**意向单位为“****点击查看”,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交融智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选择“****点击查看”,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0月6日12时00分至2025年10月18日12时00分(12天),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融智链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担保,具体如下:
1、投标担保的金额:¥4,00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
2、投标担保的形式:
√电子保函(受益人:****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银行转账)
提交投标担保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港段土建五合同项目经理部
具体要求:
(1)电子保函
请登录中交招采网网站(https://jrw.****点击查看.cn)电子投标室-保函栏目,按照“交建保”操作指引办理,****点击查看银行账户直接支付。
(2****点击查看银行转账)
原则上不得收取保证金,若开立电子保函被拒,采用银行转账形式的保证金,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担保:
A.开立投标电子保函被拒证明;
B.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
C.投标人不得以分支机构名义或其他名义支付投标保证金;
D.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招标人要求的下述账户:
账户名称:****点击查看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港段土建五合同项目
账号:01-99-012992-01
开户行:****点击查看公司**马甸支行
银行行号:301****点击查看00728
投标人采用虚假保函提交投标担保的,除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外,还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融智链系统将予以拒收。
5.4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招标组织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郭杜街道西部大道企业壹号公园29****点击查看公司
联系人:王凤娇
联系电话:188****点击查看6898
电子邮箱: ****点击查看@qq.com
招标人:****点击查看曲港高速公路京台高速至**港段土建五合同项目经理部
地址:**省**市****点击查看大**尚****点击查看公司曲港高速5标项目部
联系人:贺伟伟
联系电话:152****点击查看8169
电子邮件:****点击查看@qq.com
监招标监督机构:****点击查看法务纪检部
监督专员:桂豪
电话:187****点击查看8436
1 | 硅灰 | 13% | 2426.****点击查看0000 | 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