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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市**区华林路河边路4****点击查看花园1#楼402单元、2#楼302单元、2#楼502单元、 2#楼902单元分别转让 | ||
项目编码 | ****点击查看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 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是 |
一、标的基本信息 | |||||||
资产概况 | 一、项目简介 1、转让标的、挂牌价及交易保证金等见下表: | ||||||
标的序 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 | 挂牌价 格 (万元) | 交易保证金 (万元) | |||
1 | **市**区华林路河边路4 ****点击查看花园(华林御景小 区)1#楼402单元 | 107.4 | 207.72 | 30 | |||
2 | **市**区华林路河边 路4****点击查看花园(华林御景 小区)2#楼302单元 | 107.47 | 207.86 | 30 | |||
3 | **市**区华林路河边路4 ****点击查看花园(华林御景小 区)2#楼502单元 | 107.47 | 207.86 | 30 | |||
4 | **市**区华林路河边 路4****点击查看花园(华林御景 小区)2#楼902单元 | 107.47 | 209.93 | 30 | |||
2、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1)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1位于**市**区华林路河边路4****点击查看花园(华林御景小区)1#楼402单元,房屋建 筑面积为107.4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榕房权证R字第****点击查看751号),有房屋所有权,有国有土地 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住宅 ,土地使用期限至2062 年8月21日。房屋用途 为住宅。 标的2位于**市**区华林路河边路4****点击查看花园(华林御景小区)2#楼302单元,房屋建 筑面积为107.47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榕房权证R字第 ****点击查看806 号),有房屋所有权,有国有 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土地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期限至2062 年8月21日。房屋 用途为住宅。 标的3位于**市**区华林路河边路4****点击查看花园(华林御景小区)2#楼502单元,房屋建 筑面积为107.47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榕房权证R字第****点击查看767 号),有房屋所有权,有国有土 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期限至2062 年8月21日。房屋用 途为住宅。 标的4位于**市**区华林路河边路4****点击查看花园(华林御景小区)2#楼902单元,房屋建 筑面积为107.47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榕房权证R字第 ****点击查看555号),有房屋所有权,有国有土 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期限至2062年8月21日。房屋用途 为住宅。 (2)风险提示: ①转让标的无纠纷、无抵押、无担保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产权清晰。现处于空置状态。 ②转让标的具体状况和品质以现场看样为准,竞买人参加竞买应对标的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应 当充分****点击查看政府的土地、房产政策,包****点击查看政府颁发的限购令,一旦报名 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竞买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政策了解不细致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 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因受让方的原因造成产权无法变更过户),并愿对自身参加竞价的 行为负完全责任。 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 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竞买人(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点击查看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在**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 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 |
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买人相关的结果】。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交易条件: (1)转、受让双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后(即竞价结束次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地产买 卖合同》,受让方须在《房地产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转受让双方在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未有 相关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3)实物移交日前水、电、管道煤气、闭路电视(有线)、网络、物业管理等费用由转让方 承担并于实物移交当日结清,而实物移交后由受让方承担。上述配套设施的相关证件开户或过户费用 由受让方办理并承担。 (4)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标的不动产权证书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转让方给予配合,但不承 担办理过程中的任何风险。 (5)其他交易条款以转、受让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为准。 5、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多次)。 | ||||||
资产数量 | —— | |||||
二、转让方承诺 | ||||||
略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青****点击查看公司 | ||||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4492615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点击查看公司 | |||||
所在地区 | ** **市 **区 | |||||
住所/注册地址 | **市**罗星路113号(自贸试验区内)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蒋锋 | |||||
注册资本 | 29,200 万人民币 | |||||
所属行业 |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 名称 | ****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 | |||||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 —— | |||||
批准单位名称 | ****点击查看 | |||||
批准文件类型 | —— | |||||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 —— | |||||
批准日期 | 2024-12-31 | |||||
批准文号 | —— | |||||
四、评估信息 | ||||||
标的企业评估 核准或备案情 况 | 评估机构(估值机构) | **华成房地产****点击查看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5-02-28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5-08-08 | |||||
评估报告文号 | —— | |||||
标的对应评估价值 | 详见子标 | |||||
账面净值(万元) | —— | |||||
备注 | —— |
备注
五、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 | 详见子资产公告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 1、转、受让双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后(即竞价结束次日)起的5 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受让方须在《房地产买卖合同》 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转受让双方在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由双 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未有相关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3、实物移交日前水、电、管道煤气、闭路电视(有线)、网络、 物业管理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并于实物移交当日结清,而实物移交后由 受让方承担。上述配套设施的相关证件开户或过户费用由受让方办理并 承担。 4、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标的不动产权证书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 转让方给予配合,但不承担办理过程中的任何风险。 5、其他交易条款以转、受让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为 准。 | ||||
受让方资格条 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 为能力的自然人。 (2****点击查看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在**省失信 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查 询没有找到竞买人相关的结果】。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报名提交材料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报名材料 | —— | ||||
重大事项及其 他披露内容 | (1)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1位于**市**区华林路河边路4****点击查看花园(华林御景小区)1#楼402单元,房屋建 筑面积为107.4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榕房权证R字第****点击查看751号),有房屋所有权,有国有土地 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住宅 ,土地使用期限至2062 年8月21日。房屋用途 为住宅。 标的2位于**市**区华林路河边路4****点击查看花园(华林御景小区)2#楼302单元,房屋建 筑面积为107.47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榕房权证R字第 ****点击查看806 号),有房屋所有权,有国有 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土地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期限至2062 年8月21日。房屋 用途为住宅。 标的3位于**市**区华林路河边路4****点击查看花园(华林御景小区)2#楼502单元,房屋建 筑面积为107.47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榕房权证R字第****点击查看767 号),有房屋所有权,有国有土 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期限至2062 年8月21日。房屋用 途为住宅。 标的4位于**市**区华林路河边路4****点击查看花园(华林御景小区)2#楼902单元,房屋建 筑面积为107.47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榕房权证R字第 ****点击查看555号),有房屋所有权,有国有土 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期限至2062年8月21日。房屋用途 为住宅。 (2)风险提示: ①转让标的无纠纷、无抵押、无担保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产权清晰。现处于空置状态。 ②转让标的具体状况和品质以现场看样为准,竞买人参加竞买应对标的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应 当充分****点击查看政府的土地、房产政策,包****点击查看政府颁发的限购令,一旦报名 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竞买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政策了解不细致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 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因受让方的原因造成产权无法变更过户),并愿对自身参加竞价的 行为负完全责任。 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 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
企业管理层是 否参与受让 | 不参与 | ||||
保证金条款 | 交纳金额 | 详见子资产公告 | |||
交纳截止时间 | —— |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账支票、电汇、网银等。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 | ||||
披露附件 | |||||
名称 | 操作 | ||||
竞价须知 | | ||||
六、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
无合格意向受 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24个周期 |
有合格意向受 让方,仅征集到 1家合格意向 受让方 | 网络竞价 |
有合格意向受 让方,征集到2 家及以上符合 条件的意向受 让方 | 网络竞价 |
七、交易须知 | |
交易须知 一、总则 第一条 ****点击查看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依据委托方申请,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 布项目公告。 交易中心项目公告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点击查看中心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交易 中心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交易中心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投资人【指意向受让方或意向承租方或竞买人或竞租人等,下同】参与交易的,****点击查看中心的交易规 则,并仔细阅读本交易须知。 第三条 意向投资人****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发布的项目完整公告、交易风险提示书、申请人承诺等内容,包括但不限 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 交易中心平台【指“****点击查看中心微信小程序 ”及“****点击查看中心交易系统 (点击查看中心指定的网上交易平台,****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平台参 与交易。 ) ”, 下同】****二、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投资人参与交易,****点击查看中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 交易中心已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对项目交易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交 易中心对交易标的的现状、 品质作出保证,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应对项目交易标的进行实 地考察和尽职调查。 第七条 意向投资人报名应具备项目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 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投资人应在项目公告要求的有效****点击查看交易中心项目公告的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交易 保证金(以****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为准)。交易保证金原则上不接受代收代付。 第九条 若享有优先权的意向投资人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投资人应遵循项目公告的相关规定。 第十条 报名期限截止后, 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投资人不得单方撤回报名,否则将承担项目公告或交易须知中约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不予返还意向投资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等违约责任。 三、关于中止或终结的说明 第十一条 当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交易活动中止或终结: (一)没有意向投资人按照本项目公告规定的程序提交报名材料及交纳交易保证金,本次交易活动终结; (二)经资格审查,没有符合资格的意向投资人,交易活动终结; (三)在交易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导致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根据情况交易活动予以中止或终结; (四)项目中止的,当导致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因素消失后,交易活动在调整时间后继续进行。 四、关于通知(复函)事项的说明 第十二条 交易中心可按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向意向投资人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点击查看中心官网发布有关事项通知(复函); ****点击查看中心平台向意向投资人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三)通****点击查看交易中心项目报名联系人的手机号码向意向投资人网上注册账户或意向投资人提交的 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四)通****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报名联系人的邮箱向意向投资人的网上注册账户的邮箱或意向投资人提交的 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邮箱发送邮件; (五) 按意向投资人网上注册账户的联系地址或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地址以邮寄方式发送 (包括但不限于EMS 、顺丰等快递邮寄方式); (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或邮件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通知(复函) 已经送达; 以邮寄方式进行的通知,应采用邮政挂 号快件或特快专递(EMS 、顺丰等) 的方式进行,在被通知的意向投资人签收后即为已经送达,若被通知的意向投资人 拒绝签收或退回或无法投递的,在邮政挂号快件或特快专递系统显示被通知的意向投资人拒绝签收或退回或投递异常 记录时即视为已经送达被通知人; 如采用专人送递在交付后即被视为送达,通知(复函)送达即表明意向投资人已知 悉通知(复函)送达内容。若因意向投资人网上注册账户或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 邮箱有误或未 及时查看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或邮件或信件,造成其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或无法交割的, 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在组织项目竞价、交易过程中任何发出且要求回复的函件、通知等文件应在送 达后应及时或根据上述函件、通知等文件要求的时限予以回复,不予回复或逾期回复的,****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发出的函件、通知等文件的内容及所涉相关事项表示同意。 |
五、关于项目公告修改和补充的说明 第十四条 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和委托方可以按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项目公告的内容。 第十五条 意向投资人如对项目公告有疑问,****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或委托方提出, ****点击查看中心或委托方在收到疑 问后及时按照本须知关于通知(复函)事项的说明的方式给予答复。意向投资人若有疑问应在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 日提出,并在提出疑问的书面函件中预留联系方式(包括意向投资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邮箱和联系地址) , 否则不予答复。 六、关于资格审核的说明 第十六条 交易中心或委托方对意向投资人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交易保证金和报名材料) 进行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合格的意向投资人才有资格参与竞价。交易中心或委托方的资格审核为形式审核, 即对意向 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完整性和规范性审核。意向投资人须对所提交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 责。通过资格审核合格的意向投资人才能参与竞价。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投资人,****点击查看中心无需作出解释 或说明。 七、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七条 意向投资人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投资人应遵循交易 中心以及项目公告的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规范操作。 第十八条 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如发生操作系统故障等无法继续竞价的情形时,交易中心将视具体情况作出中止、重新开 始或调整网络竞价时间等的决定,****点击查看中心官网予以公告,并按照本须知关于通知(复函)事项的说明的方式通知意向投 资人,意向投资人应无条件接受此相应安排,****点击查看中心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继续竞价或重新竞价的规则如 下: (一) 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继续竞价。继续竞价时将增加一定时间的自由报价期,起始价为中止时意向投资人 的最高有效报价; (二) 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 以挂牌价为起价重新竞价。 八、关于优先权的说明 第十九条 拥有优先权的意向投资人可以点击“报名并提交保证金之后 ”,在“受让申请 ”里“是否主张优先权 ” 点击“是 ” 。该意向投资人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第二十条 网络竞价(正向一次)优先权行使: 网络竞价(正向一次)分为报价时间和行使优先权时间(以下简称“行权时间”)两个阶段。报价时间结束后即进入行权 时间。在行权时间内,优先权人可以通过点击“行使优先购买权”或“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按钮选择是否行使优先权。若 优先权人选择行使优先权,则由优先权人以非优先权人的最高报价成为最终投资人(承租方或承租方或投资方,下同);若优 先权人选择放弃行使优先权或未在行权时间内作出选择的,则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的最高报价的非优先权人按 其报价成为最终投资人。 进入行权时间,当优先权人点击了“行使优先权”或“放弃优先权”的按钮后或行权时间结束后,所有意向投资人均可在 “查看报价记录”界面看到标的的所有报价和成交价。 第二十一条 网络竞价(正向多次)优先权行使: (一) 过程行权方式的优先权行使 当竞价标的经公开征集产生1名合格意向投资人时,该合格意向投资人应当通过报价系统在规定的报价期内以不低于挂牌 价进行报价。当交易标的经公开征集产生2名或2名以上合格意向投资人时,交易标的的非优先权人报出当前最高价格,享有优 先权意向投资人可以通过报价系统选择跟进、加价或放弃;若非优先权人再行加价,优先权人可继续选择跟进、加价或放弃, 若优先权人放弃行使优先权的,则报价最高的非优先权人即成为本次交易标的的最终投资人;若优先权人报出最高报价或以最 高报价行使优先权,且非优先权人均放弃加价时,则该优先权人即成为本次交易标的的最终投资人。 (二) 结果行权方式的优先权行使 结果行权竞价流程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为网络竞价(正向多次) 。 由非优先权人按照确定的加价幅度进行多次竞价。第一阶段竞价分为限时报价 期和延时报价期;第一阶段竞价结束后以第一阶段最高报价人(以下简称“最高报价人”)的最高报价为第二阶段的竞价底价 进入第二阶段; |
2.第二阶段为网络竞价(正向一次) , 限时15分钟。第一阶段竞价结束后直接进入第二阶段报价,第二阶段以第一阶 段的最高报价为起始价,最高报价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再报一次更高价格或放弃报价。若最高报价人在规定时间内再报一次更高 价格,则该价格为第二阶段最高报价。若最高报价人未在第二阶段报价限时时间内作出报价则视同最高报价人放弃第二阶段报 价。 |
3.第三阶段为优先权人行使优先权阶段,非优先权人不参与该阶段报价。第二阶段报价结束后,交易中心设置优先 权人行权阶段时限及行权规则,并通过有效方式通知优先权人,由优先权人在规定时间内对第二阶段的最高报价决定是否行 权。若优先权人点击“主张优先权”,则由优先权人以第二阶段最高报价人的报价取得投资人资格;若优先权人选择“放弃优 先权”或未在行权时间内作出选择的,则按以最高报价人的第二阶段最高报价取得投资人资格。 (注: 若第二阶段最高报价人未作出报价,则第三阶段行权价格为第一阶段最高报价; 若第一阶段无人出价将跳 过第二阶段,准备进入第三阶段,第三阶段行权价格为项目挂牌价。) 九、关于交易成交的说明 第二十二条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交是指: (一)报名期限届满后,若征集到1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人的,交易中心按照公告的要求,确定符合签约条件的 意向投资人, 即视为交易成交; ****点击查看中心以及项目公告的交易规则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交的情形。 第二十三条 本须****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
八、风险提示 |
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交易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意向投资人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意向投资人参与**省产权交易 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 ” )各项交易活动的所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 担。 |
尊敬的意向投资人:
****点击查看中心交易平台【指“****点击查看中心微信小程序”及“****点击查看中心交易系统
(
) ”, 下同】参与交易时, 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 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 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 了解交易须知、交易规则、项目公告、 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 的投资经验、 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 交易中心相关人员。意向投资人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点击查看中心无法继续为意向投资 人提供交易服务,交易中心不向相关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交易中心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式披露公告信息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 ****点击查看中心根据委托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交易中心仅对信息披露的规范性负责,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 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的名称、 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交易中心也不对交 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意向投资人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
前,对交易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标的的数量、 质量、新旧程度、功能、瑕疵等) 。意向投资人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意向投资人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意向投资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意向投资人未按照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能 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 意向投资人在提交交易申请前 请认真阅读项目公告等关于交易保证金处置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