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推动开展道路运输行业分类分级安全监管工作,依据《**市道路运输企业分类分级安全监管工作方案(试行)》,现将2025年第一季度高新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评价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2025年第一季度高新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评价结果
附件 2025年第一季度高新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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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