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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点击查看收费站约18亩土地及地上建筑物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06-0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6-09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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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23.11万元/年 | ||||||||||||||||||||||||||||||||||||
评估基准日 | 2025-04-23 | |||||||||||||||||||||||||||||||||||||
评估机构 | **恒基房地产****点击查看公司 | |||||||||||||||||||||||||||||||||||||
租金底价 | 23.11万元/年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点击查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点击查看0000MA4R66E31N 注册地:**市**区三一大道500号马栏山公寓综合楼1002 注册资本:229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龙兴 公司类型:****点击查看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批准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批准文件名称:支部委员会会议纪要 批准文号:[2025]第6次 批准日期:2025年5月19日 | ||||||||||||||||||||||||||||||||||||
出租方承诺 | 1、本次标的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有权对该标的进行出租; 2、我方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标的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支部委员会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点击查看 |
特别 | 1、该标的以实物现状出租,所列全部照片仅供参考。竞租人应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联交所仅就《出租公告》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未尽事宜请意向承租方认真、仔细阅读《租赁合同》文本(租赁合同文本可至出租方查询),一经报名,即视为意向承租方愿意承担该合同约定承租方所有权利和义务。 2、本项目仅限于物流行业相关用途使用,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从事物流行业相关范围外其他任何经营项目。承租方必须在协议约定区域范围内经营,不得占用协议约定区域以外的任何其他区域。 3、所列面积、范围及现状等基本情况仅供参考,不作为交付条件,具体以承租方对项目现场勘察为准。如承租方对面积、范围、现状等基本情况有异议,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书面提出并提供异议依据,否则视为承租方确认出租方交付事项无误;如承租方提出异议且经承租方确认属实,本项目涉及的基本情况以双方确认的为准,但租赁费标准不予调整。 4、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如原承租方如需行使优先承租权,则须在本公告期内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向**联交所提交意向承租申请,根据出租方挂网条件在网络竞价过程中,通过E交易产权电子竞价系统行使优先权,优先权可多次行使。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度支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企业,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
标的交割 | 出租方在收到首笔年度租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承租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联交所网站(www.****点击查看.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点击查看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承租方名称必须一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承租方(竞租人)在竞租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承租底价报价(其他竞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标的资产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出租标的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承租方须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押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并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承租押金按时足额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0个工作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如出现上述情形,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6、租金按年度支付。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笔年度租金一次性汇入**联交所指定账户,之后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7、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承租方与出租方结**电费等费用,并与出租方办理移交手续且无扣除承租押金的任何事项后,由出租方无息退还。 8、承租方须承担本项目资产评估费用3500元,并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9、承租方需向**省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部分,按成交租金的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低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500万元的,超出部分按1%支付)。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出租方在收到首笔年度租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2、费用的负担:出租标的在移交之日前的水、电、物业(如有)等相关费用由出租方负责结清,移交后的水、电、物业(如有)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出租标的投入使用、经营前,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手续,费用自行承担;若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照,承租方擅自对出租标的进行其他投入,而形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4、在租赁期内,承租方自行解决用水用电事宜,用水用电等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5、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改变土地租赁用途,不得利用土地进行违法活动及非法使用出租标的,不对外转租或以转包、借用、联营等任何名义转让出租标的全部或部分使用权,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无偿收回出租标的,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6、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在租赁土地上建设临时建筑的,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等。 7、《租赁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承租方应在到期日腾空出租标的,不得对在承租期间的建设等投入提出补偿要求。承租方逾期未按约定交回的,承租方应以日租金的双倍标准按逾期日期计算支付给出租方的占用使用费。 8、意向承租方承诺:同意出租方按税法规定开具发票,本次出租标的在出租过程中产生相关税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9、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0、承租方不得从事违规、违法经营活动,否则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 | )的 、 、 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 联系人及电话:杨涛 186****点击查看1162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5-06-03 09:00:00 至 2025-06-09 17:00:00 | |||
报名手续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5万元 2、处置方式: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5-06-03 09:00:00-2025-06-10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120 | ||
服务费 | 1、出租方交易服务费按照首年成交租金的2.4‰收取,该笔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需向**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按成交租金的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低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5%收取;成交租金高于500万元的,超出部分按1%收取)。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张经理 |
咨询电话 | 186****点击查看5714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市**中路三段569号**商会大厦(西塔)23A楼交易大厅 | |
项目经办人 | 周经理:138****点击查看2552 | |
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