溜溜梅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公路运输服务业务(山东+江浙沪区域)招标公告

溜溜梅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公路运输服务业务(山东+江浙沪区域)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6-07-04

招标详情

溜溜梅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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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5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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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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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公告


项目名称

2026年公路运输服务业务(**+江浙沪区域)

项目报名时间

2026年6月29日9:00至2026年7月10日17:00止(以邮件发送时间或快递签收时间为准)。

招标业务范围及服务周期

(一)业务范围

线路

运输模式

始发地

目的区域

运输方式

年运量(方)

1

直发

****点击查看

**省全境

整车/零担

(约)27000

2

直发

****点击查看

江浙沪全境

整车/零担

(约)50000

(二)服务周期

2026年7月10日—2028年6月30日

项目资质要求

(一)投标单位注册时间、资本要求为:企业成立时间至少3年以上(截至2026年5月31日),投标单位注册资金要求为200万元(含)以上;

(二)投标方必须是具有一般纳****点击查看公司),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法人代表授权书等资质证明;

(三)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

(四)投标方须具有三年以上大型快消品企业物流营运经验,并具有公路运输经营的相关资质证明;需提供2-3家年营收3亿以上的电商/线下品牌成功**方案,并提供联系方式以待验证;

(五)能满足“分票制”开票需求,能开具专用的增值税发票(9%物流专票,6%仓储服务专票);

(六)车型要求,全、半封闭厢式或全封闭高栏车;保证专车配送,严禁与其他有损食品安全的产品混载或搭载;所有配送车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七)能提供目前的营运状况说明及每台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并能提供已经或正在服务的单位的相关资料。

(八)投标方需具备充足的人员、车辆**,能适应我司业务量骤增的能力,能满足“T+0”发运需求,具备在途跟踪能力;直发线路必须能提供临时装卸服务;

服务质量要求

(一)服务单位每天确保24小时优质高效的运输服务,双休日、节假日均无例外; 服务单位需对其服务质量进行监督,且业务对接人员必须确保每天24小时联络通畅。

(二)服务单位须安排业务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的对接人员驻场,驻场人员****点击查看防疫站体检健康证;

报名方法及要求

(一)报名方法:将报名材料盖章扫描后,先发送至以下邮箱(请先咨询后发送),并将原件邮寄至收件人;

(二)报名须提供的资料明细如下:

1、按附件格式要求填写的《2026年公路运输业务(**、江浙沪区域)招标报名表》、《2026年公路运输业务(**、江浙沪区域)招标报名登记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道路运输许可证等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企业自有车辆、协议车辆清单,清单对应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能证明投标单位资信良好(如A级物流企业认证、银行资信证明等)、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具备相应运输能力和必要的信息沟通能力、质量保障能力的相关文件资料;

5、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6、近三年主要业绩清单及合同复印件,必须包含大型快消品企业物流**案例证明。

7承诺书: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之前****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点击查看公司、分公司等)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以上资料在报名时请务必提供完整,缺失会判定不合格。

招标日程安排

(一)资质预审

1、时间安排

自2026年6月29日 至2026年7月10日止

(二)邀请招标

1、时间安排

待定,具体以接收邀标文件为准。

2、投标文件

详见《溜溜梅2026年公路运输业务(**、江浙沪区域)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人在接到邀标文件后,应在投标时同时完成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溜溜梅2026年公路运输业务(**、江浙沪区域)招标文件》。

(二)投标保证金需投标人以对公账户转账****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并备注“XX公司投标保证金”字样,或以对公转账方式缴纳至****点击查看,账户信息如下:

名 称:****点击查看

纳税人识别号:****点击查看0200MA2RUNTX6N

地 址:**市**区**中路2****点击查看广场B座23层

注意事项

(一)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报投标文件,逾期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二)投标人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对招标文件进行详细解读,并充分理解,综合考虑运输过程中一切不确定因素,合理报价;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多家联合投标,否则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资格;

(四)本次招标涉及到的业务,由实际业务发生主体与中标人签订年度承运合同,中标人不可将中标业务转包给第三方。

(五)在投标及履约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将列为我司黑名单并永不启用:

1)评标组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或恶意报价等欺诈行为,直接取消投标资格,列入黑名单;

2)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骗取通过资格预审;

3)在招标过程中,出尔反尔、前后矛盾等不诚信行为;

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

5)向招标人员、评委等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规利益;

6)签订合同后不履约,或擅自变更、终止合同的;

7)服务质量恶劣的;

8)公司审计或采购稽核中发现其他严重原则性违规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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